案情介绍: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执行案号:(2021)皖0123执1171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 马金龙
住址:安徽省颍上县半岗镇庙台村邱郢庄119号
身份证号:3412261978****2911
立案时间:2021-03-17
执行法院:肥西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肥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马金龙同意支付周诚苗木款58000元,于2020年212月30日前付29000元,2021年1月31日前付29000元,并直接付至周诚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周诚,开户行:农行三河路支行,账号:6228480661416352317);二、马金龙如任一期不按时足额支付,则视为全部欠款到期,周诚有权就全部欠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5元,由马金龙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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