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地)字告[2014]39号
经普定县人民政府批准,普定县国土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普定县城,宗地号520422100058gs000059、520422100058gs00060等9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一)2014—县挂—24号地块,普定县城关镇安织路(中兴大道路口),宗地号520422100058gs00059地块
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普规条字[2014]14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
(二)2014—县挂—25号地块,普定县城关镇中兴大道鑫宇缘公司用地旁,宗地号520422100058gs00060地块
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普规条字[2014]14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
(三)2014—县挂—26号地块,普定县城关镇中心大道旁,宗地号520422100058gs00066地块
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普规条字[2014]30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
(四)2014—县挂—27号地块,普定县城关镇中心大道旁,宗地号520422100058gs00067地块
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普规条字[2014]31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
(五)2014—县挂—28号地块,普定县城关镇中心大道旁,宗地号520422100058gs00068地块
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普规条字[2014]32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
(六)2014—县挂—29号地块,普定县城关镇跃进村,宗地号520422100058gs00057地块
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普规条字[2014]39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
(七)2014—县挂—30号地块,普定县城关镇跃进村,宗地号520422100058gs00058地块
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普规条字[2014]23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
(八)2014—县挂—31号地块,普定县城关镇安普大道旁,宗地号520422100057gs00033地块
该宗地竞得人需按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普规条字[2014]35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
(九)2014—县挂—32号地块,普定县城关镇西门广场,宗地号520422100056gs00102地块(地下空间)
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普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建设条件通知书(普规条字[2014]27号)的相关要求,规划建设。
1、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要求建设期限为18个月(其中封路施工期为6个月)。
2、涉及到的开挖、地面设施迁改等协调工作由竞得者自行协商解决,并支付相关费用。
3、该地块范围内因建设涉及基础设施改造,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4、该地块因开挖地下空间出入口等与周边地块产生的问题,由竞得者自行协商解决。
5、由于封路施工工期紧张,参加竞价者在报名前须与各类地上、地下管线的业主和管理单位达成协议,并有迁改、保护、应急方案。
6、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参加竞价者在报名前需与普定县人民政府联系,了解详细情况。
三、挂牌出让成交后的相关事宜
1、上述地块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
2、出让地块为征收后现状,因建设涉及基础设施改造,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
3、竞得者须严格执行安顺市城乡规划局及普定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相关规划技术指标。
4、地块挂牌成交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需按《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黔价房﹝2009﹞236号)文件规定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土地交易服务费。出让地块涉及的其他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按规定向相关单位支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注:(凡违法违规用地,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和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书及保证金承诺书。
2、报名时须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申请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单位报名的竞买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并持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到交易中心业务二部盖章确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可于2014年8月27日后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挂牌出让文件(300元/套)。(注:工作日内)
地块的挂牌时间及报名交纳保证金和竞买资格审查时间如下表:
七、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具备申请条件,普定县国土源局将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块挂牌报价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龙泉小区旁)
普定县国土资源局(城关镇富强路14号)
联系电话:0853-33502630853—8222366
联系人:马正伦杨海燕(13595352555)
开户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安顺分行营业部
保证金帐户:132019539070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普定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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