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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银行开户定制(德化工商银行开户行)

# 土拍预告 #


2月,泉州将有2幅商住地块出让


最高毛坯限价10853元/㎡


分别位于德化、安溪


德 化

2月17日


位于德化县龙浔镇官路片区


G2021-15号将出让


土地面积66342.56平方米(折99.51亩)


毛坯限价10853元/㎡



地块所在的官路片区位于德化国际陶瓷艺术城、万达广场东侧,成片开发范围西起瓷都大道,北沿龙津路,南临丁溪,东至规划陶艺路,面积7.8826公顷。片区以规划居住功能为主,拟安排酒店、安置小区、幼儿园、多功能广场、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等项目,系德化城西组团重要的拆迁安置区。


G2021-15号地块




1、土地位置:龙浔镇丁溪村


2、出让面积:66342.56平方米(折99.51亩)


其中,地块一面积18243.01平方米(折27.36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可分割销售),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地块二面积34280.94平方米(折51.42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可分割销售),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地块三面积2529.37平方米(折3.79亩),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四面积4898.96平方米(折7.35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地块五面积6195.78平方米(折9.29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地块六面积194.51平方米(折0.29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土地出让条件为净地(现状土地)。


3、主要规划指标:地块一:1.0<容积率≤3.0,商业计容建筑面积≤计容建设面积的8%(可分割销售),建筑密度≤20%,30%≤绿地率,建筑高度≤80米;地块二:1.0<容积率≤2.7,商业计容建筑面积≤计容建设面积的8%(可分割销售),建筑密度≤20%,30%≤绿地率,建筑高度≤80米;地块四:0.6≤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30%≤绿地率,建筑高度≤18米。


4、起始价:8400万元


5、住宅部分毛坯最高销售均价:10853元/平方米


6、地块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该宗地设定溢价率最高值为49.40%,对应的最高竞价轮次为83轮、最高总价为12550万元、最高楼面地价824.66元/平方米。当拍卖过程中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人民币12550万元时,启动稳控预案,转为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配建面积,每次竞报无偿移交政府的配建面积应不少于100平方米,竞报配建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报配建面积轮次不受最高竞价轮次限制。成交土地出让金即为竞价上限价格。




注意:


1、G2021-15号地块的竞得人应提供给龙浔镇人民政府安置住宅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其中1.8万平方米提供给县人民政府安置房,其余8.2万平方米提供给龙浔镇人民政府安置房),共942套,其中无偿安置6.52万平方米。安置房配建标准(含公建设施)应不低于艺都花苑及同地块可售商品房建设标准。


2、G2021-15号地块普通车位(包括机械车位)最高销售价不得超过人民币25万元/个 ,子母车位不得超过人民币35万元/个。地块一、地块二按规划要求设置的摩托车位,安置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租用、使用。


3、地块四为幼儿园用地,建设12班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需配建不少于45位停车位,建设方案需经县教育局、龙浔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县教育局,产权归县教育局所有。


拍卖公告详情如下: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自然资告字[2022]02号)


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宗地位于龙浔镇官路片区,出让面积66342.56平方米(折99.51亩),其中地块一面积18243.01平方米(折27.36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可分割销售),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地块二面积34280.94平方米(折51.42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可分割销售),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地块三面积2529.37平方米(折3.79亩),土地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四面积4898.96平方米(折7.35亩),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地块五面积6195.78平方米(折9.29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地块六面积194.51平方米(折0.29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土地出让条件为净地(现状土地)。该宗地的主要规划指标为:地块一:1.0<容积率≤3.0,商业计容建筑面积≤计容建设面积的8%(可分割销售),建筑密度≤20%,30%≤绿地率,建筑高度≤80米;地块二:1.0<容积率≤2.7,商业计容建筑面积≤计容建设面积的8%(可分割销售),建筑密度≤20%,30%≤绿地率,建筑高度≤80米;地块四:0.6≤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30%≤绿地率,建筑高度≤18米。其他未详尽事项按照该宗地的规划条件函(德自然资函〔2021〕232号)执行。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有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2月07日至2022年02月15日到 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2年02月07日至2022年02月15日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2月1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2月16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2月17日15时00分在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该宗地设定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高于或者等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拍卖不成交。
其他未详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建正泰拍卖有限公司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欧先生 阮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71258 13559579841 13960315566 0595-23585628
开户单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帐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3


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安 溪

2月16日


安溪西坪镇将出让一幅商住地!


该地块位于西坪镇安平A地块


土地面积3626.45平方米


采取“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的竞拍方式出让


毛坯限价5206元/平方米


土地拍卖最高总价设定为2040万元


即对应的最高楼面地价为1940元/平方米





- 拍卖出让公告 -


安溪2021-12号地块




1、位置:西坪镇安平A地块


2、土地面积:3626.45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


4、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5、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1.0<容积率≤2.9,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住宅建筑高度60m(含)以下;其中商业比例控制在10%-30%


6、 限价: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5206元/㎡


7、 起拍价:1370万元


8、加价幅度:10万元


注意:


1、应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快递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应临地块出入口设置)、垃圾集散间(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且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应当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西坪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西坪镇人民政府所有,税费由开发商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余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均计入容积率指标,且不能改变用途;公益性配套服务用房应与所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报建、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若分期建设,配套设施应在首期报建、建设;应按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安溪县西坪镇安平A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1〕123号)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开发建设。


2、本次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当竞买人报价达到2040万元时(溢价率48.91%,折合楼面单价1940元/平方米),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土地出让价款缴款时间调整为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政府参照安置房回购方式按照30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每次竞报配建面积为1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竞报配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当配建面积达到极值时(即竞报建面积达到该项目可建住宅面积最大值),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愿意接受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移交部门由政府指定,税费由竞得人负责,回购房位置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应以套为单位移交,实际移交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且尽量接近竞报面积,多于竞报面积的部分也统一按回购价30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


3、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在48.91%之前时,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48.91%时,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具体公告如下:


安溪县西坪镇安平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2〕2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况及相关要求



1、出让价格不含契税、耕占税、印花税等税费及公证费。


2、现状为“净地”,以完成收回后的现状土地提供给竞得人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明确承诺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来源属于自有资金而非融资资金(融资资金指银行贷款、债权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若被金融监管机构认定使用融资资金竞标取得土地的,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保证金;竞买人应同时承诺竞得后其商品房预售价格接受政府调控。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至2月15日17时工作时间。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报名截止(2022年2月15日17时)前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层2010室办理完成报名手续,若有需要拍卖出让文件(含竞买须知等)的可于报名期间到2010室索取。


四、拍卖会举行时间、地点


(一)拍卖时间:2022年2月16日16时。


(二)拍卖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应配套设置物业管理用房、快递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应临地块出入口设置)、垃圾集散间(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且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养老服务用房应当在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西坪镇人民政府统筹使用,土地和房屋产权归西坪镇人民政府所有,税费由开发商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余公共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均计入容积率指标,且不能改变用途;公益性配套服务用房应与所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同步规划、同步报建、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若分期建设,配套设施应在首期报建、建设;应按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安溪县西坪镇安平A地块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1〕123号)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和开发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须于报名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须到账),并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层自然资源局收费窗口开具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


(三)竞买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到6号楼B幢20层2010室提交完整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详见竞买须知);到报名截止时,如报名人数只有一人,则取消本次拍卖活动,重新组织出让。


(四)竞买人拟在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在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我局与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签订补充合同。


(五)该地块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销售均价为5206元/㎡。该地块用地的商品房预售备案价格应服从政府调控。


(六)本次出让采用“限地价、限房价、竞配建”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当竞买人报价达到2040万元时(溢价率48.91%,折合楼面单价1940元/平方米),不再接受更高报价,土地出让价款缴款时间调整为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的,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报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积,政府参照安置房回购方式按照3000元/平方米进行回购,每次竞报配建面积为1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竞报配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当配建面积达到极值时(即竞报建面积达到该项目可建住宅面积最大值),若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愿意接受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移交部门由政府指定,税费由竞得人负责,回购房位置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应以套为单位移交,实际移交的建筑面积应不少于且尽量接近竞报面积,多于竞报面积的部分也统一按回购价3000元/平方米进行结算。


(七)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在48.91%之前时,竞得人应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缴纳成交价款总额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当竞买人报价溢价率达到48.91%时,自成交次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价款逾期缴纳的,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违约金。


(八)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为三年。


(九)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含竞买须知等)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十)缴交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 户 行:安溪农商银行营业部(支付行号402397478062)


账 号:9070910010010000119140


(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


苏先生(资源局):0595-23234662 15959974987


汪先生(西坪镇):13506938676


(十二)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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