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双减”之后的这半年里,学科类教培“凉凉”了,非学科类培训迅速“上位”成为大热门!艺体类培训“趁火打劫”纷纷涨价?没有资质就办学?
国家体育总局出手了!体育类校外培训监管来了!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办学!快和指导君一起看看吧!
“双减”之后,学科类培训班空空如也,陷入低迷;而艺体类等素质教育类培训却蒸蒸日上,成功“上位”爆热门!
#上海非学科类培训迅速升温#的话题也曾冲上热搜,引发1.2亿阅读量和不少家长的共鸣!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可见,即便是在“双减”的大环境下,上海家长对娃的培养的用心也丝毫不减。学科类不行?素质教育补上!
而目前,美育进中考、体育中考提分势在必行,教育部对美育、体育的重视也为艺体类培训的热度添了一把柴火。空前的需求使艺体类培训迅速崛起。艺体类培训机构爆增,场子爆满?培训费用纷纷涨价?体育教练年薪竟可达60万?
凡事都有双面性,艺体类培训升温的背后是频出的乱象,如何保障家长和娃的权益?国家体育总局出手了!体育类校外培训监管来了!如何监管?都有哪些条件?快和指导君一探究竟!
艺体类培训猛涨价
体育培训老师年薪可达60万元?
近日,“专业体育培训老师年薪可达60万元”的话题在微博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
(图片来源:新京报)
在体育中考提分的情况下,体育课程越来越受到重视,这让专业的体育老师显得尤为紧俏。
据了解,无论是学校还是专业培训机构,都在一定程度上缺少专业体育老师,人才少、招人难的状况使得专业体育人才的薪资水涨船高。
据央视财经报道,某位首都体育学院毕业的同学, 在一家俱乐部做羽毛球教练,一天工作6个时,一个月都拿到2-3万的工资。而同样专业毕业的,还有人能赚到更高,年薪能达60万左右。
不过俗话说得好,羊毛出自羊身上,专业体育老师的高薪也少不了家长们在培训费用方面的贡献。
艺体类培训机构激增,费用上涨!
自“双减”之后、艺体类培训市场扩大,而关于艺体类培训机构纷纷涨价的消息也被频频爆出,成了新的“大坑”。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曾有家长分享艺术类培训学费:“以前孩子跟着一位学校里的音乐老师学钢琴,一节课45分钟200元,现在去机构学,竟然40分钟500元,要是请名师,每小时800元甚至上千元是很常见的。”
更有家长反应,篮球课程学费从6000多飙升到8000多,涨幅高达30%!
(图片来源:家长分享)
(图片来源:网络)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37万家艺术类培训相关企业,66万家体育运动类培训相关企业。双减政策发布以来,以上两类培训相关企业新增了3.3万余家,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99%。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非学科类培训似乎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财富密码”,不仅股价大涨,各种艺体类培训机构更如雨后春笋般冒出。
变相增加的课时费,培训中途的各种不合理收费,缺乏资质,强迫家长囤积课时等乱象频出。对素质教育类培训的监管成为了不少家长的诉求。终于,国家体育总局出手了!
国家体育总局印发行为规范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
(图片来源:国家体育总局官网)
这份文件中提到的课外体育培训指的是,以传授和提升某种体育技能为目的,面向7-18岁儿童青少年开展的课外体育指导、培养和训练活动。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包括: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学校体育社团等。面向4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体育培训行为参照执行本《规范》要求。
指导君划重点!
场地设施&人均面积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开展课外体育培训,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班次人数
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收费标准
明确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将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
就业、从业资格
课外体育培训主体的执教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
1、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
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3、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
4、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6、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聘用外籍执教人员的,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好外籍执教人员持有资质证书的认证工作。
↓《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全文↓
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促进和规范社会体育俱乐部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体教融合,进一步完善课外体育培训治理,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形成良好生态、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课外体育培训是指,以传授和提升某种体育技能为目的,面向7—18岁儿童青少年开展的课外体育指导、培养和训练活动。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包括: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学校体育社团等。
面向4—6岁学龄前儿童的体育培训行为参照执行本《规范》要求。
第二条 课外体育培训应贯彻党的教育、体育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防止外来文化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
第三条 组织课外体育培训活动应考虑不同体育项目特点,遵循不同年龄段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
第四条 课外体育培训主体有多个培训场所的,每个场所均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第二章 场地设施要求
第五条 用于开展课外体育培训的体育场地应符合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相关规则,培训场地和设施符合安全、质检、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体育器材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开展高危体育项目的课外体育培训,体育场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室内场地应在主要位置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第六条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开展课外体育培训,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m2,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m2(人均培训面积=培训场地总面积/同一时间场上学员人数,其中培训场地总面积指用于培训的场地面积,不包括配套服务场所面积)。
第七条 中小学校在完成教学计划后,应因地制宜将体育场地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可组织学校体育社团或遴选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等为学生提供课外体育培训服务。
第八条使用室内场地的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定期对场地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第三章 课程要求
第九条课外体育培训的课程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状况、运动能力等相匹配,具备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和内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动伤害。
第十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与自身规模适应数量的执教人员,按照体育项目特点和培训规模控制学员与执教人员配比。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充分调动体育教师、专兼职教练员主观能动性,自主开发具有本校特色的课外体育培训内容,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可通过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校外专业人员补充师资力量。
第四章 从业人员要求
第十二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的执教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1.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2.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3.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4.体育教师资格证书;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6.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
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可聘请持技术等级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体育志愿服务。开展高危体育项目的课外体育培训,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聘用外籍执教人员的,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好外籍执教人员持有资质证书的认证工作。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保证上述各类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第十三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等信息;其他服务人员应统一佩戴工牌,包含照片和人员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对拟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
第十五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定期组织教练员参加体育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级各类教练员继续教育培训。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在职执教人员内部培训,培训时长年度累计不少于90个学时(45分钟计1学时)。
第五章 内部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按相关政策规定建立财务管理、账户管理、收退费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规范运行。
第十七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将收费标准在醒目位置公示。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单次向学员收取课程费用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推荐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实事求是制订和发布招生信息,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和质量名不符实,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不得以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培训对象接受培训。
第十九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禁止向参加体育培训人员出售含有酒精的饮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暗示、教唆、帮助参加培训人员获取和使用兴奋剂。
第二十条体育教师、教练员承担课余训练、课外体育活动、指导参赛等计入工作量,在绩效工资中实施分配。
第六章 安全要求
第二十一条课外体育培训场所应将各类安全制度、安全注意事项和特殊要求、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指示图等悬挂在明显位置;设置醒目的安全指示标志,并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同一时间开展两项及以上体育项目,各体育项目培训区域之间应设置连续性隔离带。首节培训课应包括安全教育内容。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制定意外突发状况处置程序(如地震、火灾、学员严重受伤等),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第二十二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在开展培训的室内、外场所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装置,采集和回放视频图像能清晰辨认人员体貌特征。
第二十三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包括消毒包扎药物材料等。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课外体育培训场所应实行“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正常准入制度,公共用品、器材应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清洁、消毒,保证消毒效果。发生疫情时,应对防疫部门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条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安保人员,应掌握治安、消防等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熟练使用通信、治安和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条鼓励课外体育培训主体购买经营场所责任险。鼓励课外体育培训主体为参加培训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鼓励课外体育培训主体为参加高危项目培训的人员购买专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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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关部门还未对体育类培训的收费价格做指导价要求。不过就目前很多地区教育部门已经对学科类培训指导价作出要求的情况来看,艺体类培训的指导价或许也不远了!
新一轮“内卷”开始了?
过去孩子的精力和时间有限,只能在学科类课外班发力。“双减”政策将孩子们从周末的学科类中解放了出来,有了更多的时间进行兴趣爱好的培养,家长也开始考虑让孩子更全面地发展。
如果说学科类补习是被关上的一扇门,兴趣班可以说是当下给家长和孩子们打开的另一扇窗。学科教育的起点被拉平,素质教育的“内卷”或许正愈演愈烈。
指导君提醒各位家长在面对各式各样的非学科培训的时候,一定要理性,尽量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进行选择。同时,也期待非学科类培训的市场能早日规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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