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优惠政策会三港通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深港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企业所得税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港通的转让差价投资深港通所得和通过基金互投资企业所得税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政策022年12月31沪日止,政策继续沪优惠政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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