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标的效法律文书能否得到执行,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有中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具体案件的执行中,常常法院在穷尽所有财产案件调查措施,并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费、列终本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后,被执行人仍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是什么,只能先终结本次执行程意思序,待申请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再恢复执行。但在终本案件管理机制不健全、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升的大背景下,部分群众会错误的认为金额,“终本=没人管”,因此对法院执行工作存在一些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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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法院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成立后,在执行事务中心开执行设执行是什么恢复窗口,负责办理执行恢复事项,核查当案件事人提交的财产线索,符合恢复条件的,及时立案恢复未执行。窗口逐案登记后,承办法官未调离标的执行局的由恢履行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将案件移送原承办法官继续执行;承办法官为零已调离执行局的,由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统一办理。
经核查,西为零山法院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小组对多件年代较久远的终本案件恢复执行,其中包括2000年以前、2000年、2003年终本的执行案件。
下一步,西山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紧扣群众“急难愁盼”事项,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模式中,探索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措施,以实履行际行动交出令人民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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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执行局 王金额玺君
编辑制作: 魏晓露
一审:吴怡
二审:马驰原、江云
三审:葛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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