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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刘处长(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

员村工商所打假负责人(办案组长)接受售假店主吃请,逢年过节收取购物卡,被媒体曝光后故意“放水”毁坏售假证据,致使售假者逃脱制裁,被认定玩忽职守处以降级处分。(详见2月13日《南方日报广州观察》)。12月23日,天河工商分局通报称,售假者系员村康湖装饰材料商业街A32档敬诚五金经营部店主,在媒体多次曝光后继续顶风售卖假货,气焰十分嚣张,天河工商分局决定没收假货,罚款90000元,对供货商广州永胜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罚款120000元。消费者刘小姐则称,她找工商、消协和媒体投诉维权一年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但是售假者仍然拒绝退货和赔偿损失,她将向法院起诉工商和售假者。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林惠勇律师认为,天


河工商分局纪检组对黄少华等人的处理过轻,黄少华已涉嫌犯罪,他建议刘小姐向检察院进行举报控诉。


售假者和供货商均被罚


12月23日,天河工商分局通报称,2月12日上午,《南方日报》、南方电视台今日一线等媒体报道了天河区员村康湖装饰材料商业街A32档广州市天河广东省区员村敬诚五金经营部销售假冒“施耐德”电气开关,员村工商所“合谋护假”一事。天河工商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有关线索重新调查,并将相关涉案人员交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月12日,天河工商分局依法对员村敬诚五金经营部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李敬诚于2014年6月21日至2015年2月12日期间,销售侵犯“施耐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2921.35元。上述行为规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河工商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没收相关侵权商品;三、罚款90000元。


据李敬诚供述,其销售的侵犯“施耐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从广州永胜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购进。为查明有关情况,2015年3月3日,天河工商分局依法对广州永胜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址存放有标注“施耐德电气”字样的空气开关、漏电开关一批,经注册商标“施耐德电气”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该批商品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刘处长用权商品,执法人员遂依法扣押了该批涉案物品。为进一步查清相关情况,天河工商分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广州永胜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购进一批标注“施耐德电气”的空气开关和漏电开关进行销售。上述标注“施耐德电气”的开关经鉴定证明为假冒其注册商标商品。广州永胜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河工商分局决定对当事人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二、没收假刘冒“施耐德电气”注册商标开关2664个;三、罚款120000元。


市纪委称处分决定由区局做出


天河工商分局通报称,经广州市纪委调查决定,对员村工商所办案组长黄少华做出降低行政岗位的处理,对员村工商所副所长罗昌平做出行政记过的处理。天河工商分局对上述2名工作人员及员村工商所所长、分管打假的副所长、办案组员等3人处以全局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分。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对员村工商所人员的处理不是由广州市纪委调查决定的。”朱晓明称,这个结果是由天河工商分局纪检组近期做出的决定,在此之前,天河工商分局纪检组曾经认定员村工商所的执法程序合法合规,没有任何问题。市纪委、市检察院、派驻纪检组联合办案以后,发现员村刘(工商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有严重问题,打假办负责人黄少华被查实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黄少华向调查组供认,之前多次接受售假店主吃请,过年过节收取购物卡,但是金额没有满5千块钱,未达到刑法对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联合调查组将此案移交给了天河工商分局纪检组处理。


朱晓明处长说,几个月前,广州市进行机构改革和调整,区一级工商部门已由市直属改为了属地管理。也就是说,目前由天河区纪委对天河区工商局纪检组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如果消费者认为处理结果偏轻,可以向天河区纪委投诉和反应。


为何谎称人员处理决定由市纪委做出?对员村工商所的人员处理是否偏轻,依据哪些条例?记者(就此联系了天河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但是没有得到回复。


消费者维权一年多仍未讨到说法


“我们真心高兴不起来!”12月23日晚上,得知广州市纪委和天河工商分局的最新通报和进展,刘小姐无奈的说到,她和包工头陈先生去年11月初在员村山顶康湖装饰材料商业街买到了施耐德假货开关,第一时间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但是员村工商最初拒绝立案。事过1年多,多家媒体接力强势曝光,她们也跑了十余趟员村工商所、天河工商分局以及广州市工商局,向各级领导投诉举报,在工商部门做了各种笔录,提交了假货和小票,处长但是至今她的假货也没有得到退款赔偿。


包工头陈先生则介绍,在通知媒体曝光之前,他曾经试着去跟店主交涉,称刘小姐给他施加了强大的压力,让店主帮忙将假货退了,但是店主宽慰他:“翻不了天,我们跟员村工商所领导关系铁得很,不要担心,我们帮你搞定。”在陈先生提供的一段录音中,店主确实跟陈先生交代,他们跟工商所领导打好了招呼,)哪)怕媒体曝光,也能够确保“平安无事”,连假货都不用退。


天河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黄少华长期在员村工商所负责打假工作,经过市纪委和市检察院介入调查,他之前就跟辖区的售假店主熟络,不仅接受吃请,逢年过节还会收取售假者的购物卡。黄少华故意“放水”毁坏售假证据,对“假货”进行掉包,仅仅只是贪图这点小便宜。售假店主仗着这层关系,虽然被媒体多次曝光,但是仍然顶风售假。


刘小姐说,工商执法人员原本肩负着打假的职责,但员村工商所打假办负责人黄少华却与店主合谋掉包造假,毁灭店主的售假证据,致使工商部门花费了数万的办案经费,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众多的行政资源,仍然追究不了店主的任何责任,导致不能够深挖售假背后的制假团伙,她的假货也没有得到退款赔偿。


“这种处理结果明显偏轻。”刘小姐认为,员村工商所明显有很多问题,但是天河工商分局纪检组起初认定执法程序没有任何问题,拒绝对执法人员做出任何处理。在市纪委掌握了大量证据,认定有严重问题,将此案移交天河工商分局纪检组处理以后,他们又长期拖着不处理,最后给出降级、记过和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这是对市纪委的敷衍。


刘小姐介绍,她将向上级纪委控诉天河工商分局纪检组,要求纪委彻查其中是否副局长有腐败现象,重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她将向法院起诉售假店主和员村工商所,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律师说法:打假办负责人涉嫌犯罪 纪委处理结果太轻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称,从市纪委初步通报的案情来看,员村工商所办案组长黄少华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犯罪,至少涉嫌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广州市纪委应该将此案移交检察院。市民和媒体工商局可以对他这种玩忽职守的行为,去检察院反渎职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林惠勇律师介绍,纪委的处理结果太轻了,由于员村工商所办案人员黄少华为使店主逃避处罚,花费了数万元的鉴定费,该情节应当属于“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当以“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追究刑事责任,纪委应当对其作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林惠勇介绍,其次,问题的关键点在于敬诚五金营业部及其供货商广州永胜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触犯刑法?若触犯刑法,应当如何定性(即涉嫌何种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则构成该类犯罪。


也就说,如果两者销售的假冒商品金额,或者被查获的尚未销售的假冒商品金额达到上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那么,本案的性质将发生变化。即员村工商所执法人员涉嫌我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根据天河工商分局的通报,供货商被查获的假冒“施耐德电气”注册商标开关2664个,已经远超了五万元的标准。


林惠勇认为,对员村工商所长陈某等人的处理也太轻,他们多次参与了做伪证,公然对抗舆论监督和组织调查,严重违反党纪政纪,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恶劣影响,对他们仅仅做出通报批评的处理,很难服众。


中国公益法援平台东方法信会员律师张兴彬称,工商所在查封扣押物品的程序存在很多问题,执法者在现场查封相关材料和涉案物品的时候,必须要贴封条、盖章,避免出现人为的原因可能出现掉包的环节。执法人员掉包毁灭证据,涉嫌触犯了刑法,犯了徇私舞弊罪,建议检察院介入严查。


时间轴(数据文本成希):


2014年11月3日,市民刘小姐购买了一批开关,发现是假货后向媒体举报;


2014年11月4日,刘小姐向工商投诉举报,工商要求刘小姐出示厂家鉴定报告。南方日报记者到场暗访,向天河工商分局和员村工商所举报,工商所负责人带队查扣了大批假货。当天晚上,员村工商所打假办负责人黄少华将假货全部退还给售假店主;


2014年11月6日,刘小姐的委托人去员村工商所提交小票、假货,发现被被查扣的物品少了一半,在办公司一个角落里没有封存,售假店主可以随意翻动;


2014年11月10日,员村工商所打假办负责人黄少华等人,花费5万多办案经刘处长费,将掉包后的真品送到上海、天津、武汉等多地检验;


2014年11月25日,广州市工商局消保处长和天河工商分局局长约见南方日报记者,通报刘小姐和记者暗访购买的开关插座是假的,工商查扣的物品都是真的,店主售假证据不足,工商没有办法处理。记者现场出示了查封时的视频和相片,显示有大半箱物品不翼而飞,广州市工商局负责人称里面有猫腻。


2014年12月15日,天河工商分局局长约见南方日报记者,称经过天工商局河分局纪检组彻查,员村工商所执法程序没有任何不当,员村工商所长、副所长、打假办负责人等互相作证,当时丢了大半箱纸盒和电线。


2014年12月18日,南方日报的连续追踪报道《工商暂扣假开关,送检竟然全变副局长真?》刊出,反应强烈。当天上午,广州市工商局长张建华带领纪检监察人员赶赴员村工商所,要求彻查。


2014年12月19日,广州市纪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组介入调查,组长朱晓明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员村工商所“内外勾结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员村工商所上下作伪证,对抗组织调查。


2014年12月26日,广州市纪委介入调查。2014年12月27日,市纪委、市检察院、派驻纪检组联合办案。


2015年2月10日,市纪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组通报初步调查结果并宣布对此案正式立案调查。纪委表示员村工商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有严重问题,打假办负责人黄少华被查实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黄少华向调查组供认,之前多次接受售假店主吃请,过年过节收取购物卡,但是金额没有达到立案标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联合调查组将此案移交给了天河工商分局纪检组处理。


3月3日,天河工商分局依法对售假店主的供货商广州永胜电广东省气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址存放有假冒开关一批。


12月21日,广州市纪委正式通报天河分局的处理决定,称所有责任人都受到惩处。


12月23日,天河工商分局通报售假店主和供货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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