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周口市区域管辖内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啦!!!
一般性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1.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费。存在历史欠费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在补缴欠费并签订补缴协议后可以申请返还;
2.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标准(4.5%);
3.返还标准按照不超过上年度该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返还资金具体用途由企业确定;
当年只能申请上年度的补助。此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应急稳岗补贴
一、基本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年以上;
3. 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调查失业率5.5%;
4.存在历史欠费的暂时性困难企业,在补缴失业保险欠费(含滞纳金)后可以申请享受应急稳岗返还政策。
二、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连续亏损在三年以内(三年);
2.企业2018年度利润比2017年度下降30%以上;
3.经当地政府认定为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三、申报材料
1.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申请表(表样请在人社系统官方网站下载);
2.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年度财务报表;
3.当地政府认定的暂时性困难企业名单;
4.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承诺时间不少于6个月);
5.其他相关材料。
此政策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
四、返还标准
按6个月的当地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资金有限,请抓紧时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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