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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商局网站(天津市河西区工商局官网)


转自:法务之家





本文不惴浅陋,分析如下:


一、《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需要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清算。


1、《网站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官网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天津市河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工商局在公司清算时未规定要通知已知债权人,进要求公告。


1、正常注销程序只要求清算报告未要求通知已知债权人。


《公司登记官网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天津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齐精智律师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生效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


2、简易注销程序只要求公天津市河告未要求通知已知债权人。


《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天津有关工作的通知》3、创新简易注销的公告形式。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依法在注销工商局前应当公告的,可以选择通过报纸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


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公示期内债权人提出异议不等于公司通知已知债权人。


《中华人民西区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网站、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工商局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西区权人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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