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独立董事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个税由谁交)


实务中,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混淆的情况时有发生,按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是独立董事非独立劳务所得,即在单位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报酬;个人劳务报酬所得则是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工资、薪金所得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劳务报酬所得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一、劳务报酬所得个税计算规定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由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报酬。


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考虑到属地管辖与时劳务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分别计算。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允许扣除的费用-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0%-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二、案例分析


例1:张某在某培训学校兼职讲课,2017年9月讲课一次,取得讲课费2000元,10月份合计讲课三次,个税每次取得讲课费2000元,计算张某9月和10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1)张某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劳务40元;


(2)根据税法规定,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所以,张某10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 2000 2000)-(2000 2000 2000)20%]20%=960元。


例2: 2017年9月李某谁交从A公司分别取得税务咨询劳务所得2000元、讲课费3000元、代办服务收入5000元。计算李某9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按税法规定,对李某取得以上3个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可分三次分别扣除税法规定的扣除费用标准。


李某9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800)20% (3000-800)20% (5000-500020%)20%=240 440 800=1480(元)。


例3:王某和陈某均为一家私营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投资者,两人都不在该私营企业任职,2017由年12月王某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7万元,将其中2万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陈某取得董事费7万元,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3万元。计算王某和陈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王独立董事某和陈某不在该私营企业任职,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捐赠扣除限额=70000(1-20%)30%=16800(元),实际捐赠额为20000元,超过捐赠扣除限额,所以可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为16800元。


王某应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0(1-20%)(1-30%)30%-2000=9760(元)。


(2)陈某应谁交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按税法规定,陈某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陈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000(1-20%)-3000个税0] 30%-2000=5800(元)。


例4:赵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7年12月份取得董事费8万元。计算2017年12月份赵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赵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40%-7000=18600(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