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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个体工商户网上年检(个体工商户年检入口)


年检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全市性社会团网上体和2019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当参加年检。


年检时间


按省民政厅的工作安排,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2019年度年检时间从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年检办理方式


参加网上年工商户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应于2020年8月15日前登录四川省社会组个体织年检年报网上填报系统,链接http://221.237.160.200:80年检82/scsxcms/member/shzzLogin.jspx,用户名:巴州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wt_NJTBsc_MZT2018网上,登录后自行修改密码,系统于6月1日至8月15日期间开放。


参加线下年检的社会组织,将年检资料年检一式三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送市民政局接受年检。所提交的年检资料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书(纸质3份)、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因素,并参照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2019年度年检工作做法,本次年检不需要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和提交审计报告。


年检相关要求


年检工作报告书。参加网上年检的社会团体、民工商户办非企业单位应通过四川省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网上填报系统巴州进行填报打印;报告书应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监事签字盖章。有业务主入口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将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业务主管单位职责。业务主管单位要与市民政局加强联络协调,严格把握年检标准,及时结合行业管理情况,对社会组织提出年检初审结论和监管意见并签字盖章。对社会组织提供的基本情况、年检材料如有异议,要及时协商解决,也可协同现场督查。


年检结果应用。为提高年检的实效,市民政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书面抽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年检材料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核实结果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19年度年检结论。


对虚假填报及未按期报个体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参加入口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以及给予警告且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社会组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给予以撤销登记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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