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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商局下放事项(山东工商部门)

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谈


十八大以来山东商事制度改革有关情况


1.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放管服”改革中主要担任怎样的角色?发挥什么作用?


郭局长: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放管服”改革中,主要承担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工作。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影响长远、影响全局的综合性改革,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中,用李克强总理的话说,就是发挥了“先手棋”和“当头炮”的作用。


2.工商部门在“放管服”改革中,主要承担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和推进工作任务,我省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主要内容是什么?


郭局长:近年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紧紧围绕“放、管、服”三个主题,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营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


第一,“放”是指“放宽市场准入”。通过降低工商注册登记门槛,放松准入管制,简化办事流程,激发市场活力。


第二,“管”是指“改革市场监管体制机制”。通过转变监管方式,改革监管制度,推行企业年检改年报,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


第三,“服”是指优化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服务举措,提升对广大企业和市场主体的服务效能,打通服务群众创业创新的“最后一公里”。


其实,我们的“放”和“管”,最终目的都是“服”,为了服务广大的企业和群众。


3.商事制度改革,它的改革特点是什么?


郭局长:党的十八大以来,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持续拓展,展现出以下三个鲜明的特点:


一是从试点探索拓展到整体推进;


二是宽进与严管相结合,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改革由单一部门向多部门延伸,从工商部门自身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起步,逐步拓展到涉及多部门的“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等综合性改革。


4.山东商事制度改革的力度是很大的,请问工商部门在降低门槛和“减负”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郭局长:近年来,省工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推出了一揽子便利化改革措施,可以概括为八个方面:


近年来,省工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推出了一揽子便利化改革措施,可以概括为八个方面:


一是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以前老百姓注册公司需要“真金白银”。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减轻了企业设立时的资金负担。


二是住所(经营场所)由审查制改为申报制。以前企业住所登记是非常严的,工商部门要审查房屋的产权证明,甚至要到现场进行核查。2014年3月后,我省全面实行了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只要提交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就可以办理住所登记,有效释放了场地资源。


三是企业名称由预先核准制逐步改为自主申报制。今年8月1日,我省全面开放了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方便企业和群众自主查询字号,为推行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奠定了基础。


四是网上登记与窗口登记并行。在潍坊、济南、淄博等地试点的基础上,今年9月8日,我省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登记注册工作迈入了无纸化时代,实现了企业足不出户办理营业执照。


五是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通用。电子营业执照是工商部门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证据性和权威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是企业简易注销与普通注销配套。今年3月1日,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实行了简易注销登记,实现了从企业准入到退出的全程便利化。


七是“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由原来的226项压缩至目前的33项,大幅提升了企业的出生率。


八是“多证多号”改为“一照一码”,也就是“多证合一”改革。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的基础上,今年9月1日,我省再整合了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实现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进一步提高了登记效率,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5.据了解,商事制度改革前,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准备工作很庞大,现在是怎样的一个状况?


郭局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工商部门先后实施了“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改革,并即将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当然,这几项改革任务不能仅靠工商一个部门推动,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广泛参与、共同推动。上述三项改革将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展为部门之间的联动改革,改革的宏观效应越来越明显。


“先照后证”改革,主要解决的是企业“出生难”的问题。原来,企业要想取得营业执照这一“身份证”,要办理各种各样的前置许可手续。国家层面的有226项,各地自行设定的更是五花八门、数不胜数。通过“先照后证”改革,大量的前置审批改为后置,企业可以轻松取得营业执照。这就好比先让企业取得“身份证”“出生证”,如果想从事一些特殊的行业,再去招聘人员、购买设备,办理经营许可。


“多证合一”改革,主要解决的是企业办理证照过多的问题。很多部门设定的涉企证照事项仅仅是为了采集信息,方便管理,不属于行政许可类事项。而企业却要重复跑腿、重复提交材料,很不方便。因此,我们逐步推行了企业“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并于今年9月1日将11个部门实施的, 26项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证照事项与营业执照整合,实行了“多证合一”,解决企业“多部门跑路、提交多套材料、携带多个证件”的问题,让企业办事更方便。


“证照分离”改革,主要是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先照后证”改革,只是改变了企业办照和办证的顺序,但是企业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还需要办理各种许可证件。审批门槛高、审批时限长等问题影响了企业进入市场的时间。“证照分离”改革,就是按照“取消一批、备案一批、告知承诺一批、简化公开一批、强化一批”的方式,进一步地取消、简化针审批许可类事项,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的问题。


其中,直接取消一批,是指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自律管理的事项,取消审批;备案管理一批,是指企业将相关材料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告知承诺一批,是指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公开一批,是指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保留强化一批,是指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许可事项,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


6.现在已经到了改革深化拓展的关键点,请问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的主力军,在建立新型监管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郭局长: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目前已经到了改革的关键节点,处于从“放活”向“管好”推进的重要阶段。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首先要解决“谁来管”的问题。201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明确提出,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谁审批、谁监管” 是指行政审批部门对其负责审批的行业和领域,负有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责任。“谁主管、谁监管”比“谁审批、谁监管”又前进了一步,是指某些行业准入虽然不需要经过审批,但是你是这个行业的主管部门,你就要负责对这个行业进行监管。


“四个谁”的监管原则,是职责法定精神的核心体现,是行政法治原则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形象化和具体化,也是行政主体进行市场监管必须遵循的基础性原则。事实上,审批与监管作为政府管理市场的两个重要手段,不可人为的割裂开来,审批与监管分离不利于监管责任的落实。各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刻把握、严格执行“四个谁”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法履职尽责,避免“缺位”“错位”,才能规避执法风险、堵塞监管漏洞。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还要解决“怎么管”的问题。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以贯彻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契机,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


一是企业年度检验改为企业信息公示。把传统的通过年检的方式,市场主体向工商部门负责,改为通过企业信息的公示,市场主体向社会负责,大大增强了企业信息的透明度,减少了交易和管理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是市场巡查改为随机抽查。全省工商系统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全覆盖,抽查事项扩大到公平交易、消费维权、商标广告等工商职能的各业务条线的12大类、42项检查事项。同时,与人社和统计部门开展了对年报公示信息的跨部门联合抽查,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建设“全国一张网”。去年12月,我省基本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一张网”,通过“全国一张网”,实现信息汇聚、信息对称、信息共享,促进政府善治、社会共治和企业自治。


四是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对于存在违法或者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再简单的“一罚了之”,而是将其列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俗称“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目前,全省有24.82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是推进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形成部门监管合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及其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因企业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招投标、评优评先和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例如,莱芜市推荐的1005名企业届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48人因存在被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形,其代表、委员资格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其中,有9人因列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明确不予推荐;有9人曾被列入异常名录已经移出,原则上不予推荐;有30人因其所在企业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是否予以推荐需由相关部门提出专门意见。


应当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机制正在建立,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正在形成。


7.商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深化期,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如何深入推进改革?


郭局长:下一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要求,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战略部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开拓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好各项改革重点任务,进一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第三,继续推进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提出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四新”“四化”工作,全面提升小微企业的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增强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名录平台的整合与创新应用,升级拓展小微企业名录(山东)信息系统,打造成为扶持小微企业的主要数据平台和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对小微企业的服务水平,把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作为改进提升服务的重点,针对问题,制定措施,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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