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报销招待费、餐费用不用附菜单明细?

工作时‬难免‬会‬发生‬一些‬招待‬费用‬,一般‬都是‬让‬饭店‬给‬开‬发票‬,有的‬单位‬财务‬要求‬列明‬菜单‬作为‬附件‬,或者是‬单位‬统一的‬工作餐‬,报销的‬时候‬也‬需要‬提供‬工作餐‬的‬菜品‬,作为‬财务‬入账‬的‬凭证‬。开发票‬容易‬,菜单‬有的时候‬会‬忘记‬索要‬,或者‬找饭店‬后补‬,当时的‬记录‬难以‬核实‬。查找了‬相关‬的规定‬如下‬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曾规定餐费报销时需要附列菜单,若是招待用的餐票报销需要附列招待对象的单位,被招待人的级别,姓名。但该文件已经被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3号废止了[闭嘴]。现行税法法律法规不再有相关要求,所以餐饮发票据实开具即可,无需列明详细菜品、菜单[撒花][撒花][撒花]。

太好了‬,以后‬报销‬不用‬这么‬麻烦‬了,合理‬支出‬,取得‬发票‬即可‬报销‬啦‬!如果‬你的‬单位‬还‬要求‬附‬菜单‬,那‬只能‬说明‬你们‬单位‬财务‬内部‬管理‬严格‬,但是‬从‬法律‬上‬讲‬并不是‬强制的‬[呲牙]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