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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税局纳税人学堂(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

4月17日,东莞市地税局结合第26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在东莞市会议大厦举办“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税收政策宣讲会,吸引了逾500家“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誉试点企业与后备库企业参加。


税收角度解读倍增计划


当天,东莞市地税局从税收的角度,分别从科技与金融创新、企业改制重组、企业上市与资本运作、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总部经济与产业链整合、高端人才驻引和财政补贴等多个层面解读倍增计划。


比如,在科技与金融创新方面,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据了解,在渠道上这次宣传采用“线下 线上”形式,既开展现场授课宣讲,又通过纳税人网上学堂、东莞地税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体实现网络同步直播,突破场地、人数等限制。


为试点企业量身定制纳税服务机制


据悉,接下来东莞地税将围绕“倍增计划”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广泛调研,理顺政策。通过理顺本地“一企一策”与税收政策之间的衔接,分类别开展专项调研,编制“倍增计划”分类税收政策汇编并对外发布。


(责编:刘远忠、甘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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