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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造价营改增文件(安徽造价2018年11号文)

据江淮晨报消息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文件,要求从下月起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发布和管理。


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应定期发布人工价格信息,并可作为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依据。


人工信息价应由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组成。人工价格信息采集遵循多渠道、多工种、数据真实有效、周期合理原则。


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的调整方法,未约定的,应按照施工期间对应发布的人工价格信息进行调整。市级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建筑市场劳务价格的监测,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应适当增加人工价格信息采集频次,适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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