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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国税局稽查科主任(淄博市税务稽查总局领导班子)

淄博市地税局稽查局是淄博市地税稽查系统的管理单位,带领地税稽查系统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净化税收环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地税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自参加全市“百个科室社会评议”活动以来,2016、2017连续两年获得了行政执法类前十名的佳绩。


一、领导重视,全员参与,树立执法与服务并重的服务理念。


稽查局被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为“百个科室社会评议”活动评议单位后,市地税局高度重视”百个科室社会评议”活动,形成了“评稽查局就是评地税局”的共识。制定完善实施方案,成立以稽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在全市稽查工作会议上,对评议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稽查局把评议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破解难题、整改提高。


经过广泛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建议,确立了以评议促工作、提质效、上水平的总体思路。结合深度解决“中梗阻”,破解“落实不力”问题,决定以“提高稽查质效,完善三项制度试点”为突破口,狠抓落实,全面提升稽查质效,创建公平、公正、公开、亲清的税企环境。


在全市稽查系统大力推进国地税联合检查,实现国地税共同管辖税源联合稽查全覆盖,落实“一家查账、各税统查、多家认可”机制,避免重复检查。推行限时检查,缩短检查时间,减轻纳税人负担。


实行稽查准入制度,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行税务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完善执法程序。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先审批后检查的模式,规范履行执法职责,加大查处涉税违法力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行集体定案制度,对同一违法性质的案件,统一定性,统一执法尺度,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提高税务稽查执法刚性。


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边查边改、即知即改。通过自己查、纳税人评议、调查问卷等各种方式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限时整改,切实通过评议活动促进稽查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突出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全面推动稽查局整体工作落实。


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税务稽查规范1.0》。建立工作督导落实机制,对重大案件、重要事件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专人督办、限时督办,狠抓工作落实。深化主查负责制、AB角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增强稽查干部的责任心。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失误的进行责任追究。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现公平公开执法。建立全市重点税源名录库,重点税源户的随机抽查由市局统一选案,实行扁平化案源管理,选案方式、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纳税人监督。9月20日召开“双随机一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电视台均进行了专题报道,有力地扩大了社会影响。


“三项制度”试点与稽查业务深度融合,塑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淄博地税稽查局作为全省地税系统唯一的试点单位,承担了全省稽查系统“三项制度”的试点工作。为此,淄博地税稽查局主持制订了《税务稽查抽查工作细则》、《税务稽查执法全程记录实施办法》等13项相关制度,并在全市稽查系统实施推行,2017年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局验收。“三项制度”试点在全市稽查系统的推广实施,有效地加强了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和检查行为,使稽查执法行为公正、规范、严谨、细致,全面提高了税务稽查工作质效。


三、创新服务方式,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树立良好的税务稽查形象。


严格执法,遵规守纪,强化事前事后监管。认真履行查前告知,发放明白纸,告知纳税人的义务和陈述申辩的权利。落实查后回访单制度,虚心征求纳税人意见建议。创新纪检监督方式,制定完善查前纪法约谈制度,税企双方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起税企共同监督的廉政监督新形式,共建税企承诺践约机制,形成亲清和谐税企关系,全方位监督执法人员文明办案,廉洁办案,防范税收廉政风险和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正视差距,整改提高,推动税务稽查工作新发展。


通过参加“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工作,全面提升了税务稽查执法与服务水平。下一步,淄博地税稽查局将把纳税人的意见建议作为工作整改的重点和方向,聚力解决“落实不力”问题,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目标,扎实工作、勇于担当,全面推进地税稽查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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