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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律文号)

文/水流云在草青青


在青青看来,女性45岁单位如何为其买社保,是否可以不给她交社保,不能一概而论。要看她和单位建立的是哪一种用工关系。用工关系不同,单位的义务不同,答案不尽相同。所以应该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恰当的操作。



1、劳动关系:须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建立了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只要是在劳动年龄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法定义务为员工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保


女工人的劳动年龄一般是16岁~50岁,女干部的劳动年龄一般是16岁~55岁。男同志的劳动年龄一般是16岁~60岁。


女性45岁,当然属于劳动年龄内,如果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单位就有法定义务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正常情况下,应该缴纳社保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具体办理流程和手续,以地方社保机构规定为准。个人提供个人材料,单位准备单位材料,由单位出面与社保对接办理。目前在大多数城市,既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线下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女工人满50岁,女干部满55岁,男同志满60岁,就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果该员工的社保缴费年限已经至少交够了15年,单位有义务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到那时,该员工的社保缴费年限还没有交够15年,但达到了法定劳动年龄,就不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也不受《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保护了。用人单位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结束劳动关系,不再缴纳社保。如果想继续返聘,就要改建劳务关系。



2、劳务关系:可缴纳商业保险,规避或降低意外风险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建立了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务报酬、但没有法定义务为你缴纳城镇职工社保用工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法》的保护,而是受民法典的约束。


但为了规避用工单位用工风险,一般规范些的单位,会为员工缴纳雇主责任险、意外险之类的商业保险,规避或降低意外风险和费用。


具体办理流程和手续,以参保地商业保险机构规定为准。个人提供个人材料,单位准备单位材料,由单位出面与商业保险机构对接办理。



3、劳务派遣关系:不需要缴纳任何保险

如果劳动者既没有和用人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也没有建立劳务关系,而是和第三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由第三方派遣到实际用人单位,那么实际用人单位就没有法定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任何保险。


和劳动者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三方有法定义务为劳动者缴纳职工社保,发放工资、福利。但真正的用人单位会将依据《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务派遣费用(用工费用)交付给第三方。


实际上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工资费用等都是从这里出的,第三方会从中支出一定的管理费、其它运营费用及一定的利润。



4、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务派遣关系的区别

(1)劳动关系:上下级从属关系


是基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生产要素的结合,依据章程或规定而产生的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提供生产条件,劳动者通常只提供劳动力,可获得劳动报酬(工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福利又分法定福利和单位自主福利。


其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双方不仅存在经济关系,还存在人身从属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直接管理。劳动者的行为代表单位,属于职务行为,是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由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双方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在行政隶属上是上下级的关系。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强制性约束。国家法律干预程度强



(2)劳务关系:各自独立、平等合作关系


是基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可以是书面或口头协商,而产生的契约关系。劳动者通常要提供符合约定的劳动成果,才能获得劳务报酬。不享受社会保险。无法定福利。至于单位自主福利,则看用人单位如何规定,可多可少,可有可无。


劳务关系通常其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个人。双方只存在经济关系,不存在人身从属关系。劳动者的行为代表个人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是协商合作关系,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由提供劳务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务过程。双方各自独立,地位平等。劳务关系受《民法》、《经济法》、《合同法》等民法类法律法规约束。国家法律干预程度低。


换句话讲,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就行,协议内容由双方自由协商约定。



(3)劳务派遣关系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租赁或劳动力租赁。由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保,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真正的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


劳动者与真正的用工单位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有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是属于劳务派遣机构的人。


劳务派遣机构与真正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并管理员工,获得服务报酬。劳动者向真正的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劳动报酬则从劳务派遣机构领取。是由两家单位或机构,加劳动者个人建立的三方关系。



结语

综上所述,45岁的女性,如果和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就应该支付劳动报酬,并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女工人最长交到50岁,女干部最长为其交到55岁。


如果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则不必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保,但需要支付劳务报酬,并建议缴纳雇主责任险等商业意外险,以降低用工风险。


如果建立的是劳务派遣关系,则不必考虑为劳动者缴纳保险,但需要向第三方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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