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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经费(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核算的基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等要求,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出台了《北京市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我市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工作。针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出台规定或办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办法》是《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在养老服务行业的具体落实,主要解决了我市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数量多,但财务管理普遍存在机构不健全、内控欠缺、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办法》包括十三章共六十条,从总体原则到具体的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会计核算、收入管理、费用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净资产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全方位、全流程的规范化要求,督促民办非营利养老机构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采取有效内控措施,促进实现严监管、防风险的目标。


➤《办法》将推动我市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财务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创新,为我市民办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并将对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在其他行业的落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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