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代理记账 >

增值税发票多开已抵扣(金额大的增值税票可以分次抵扣吗)


一、对多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的帐务处理


1、根据发票入账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同时


借:在途物资(多开的)


贷:应付账款(多开的)


2、下次进货时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同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二、对多开发票一般纳税人帐务处理


1、根据发票入账


借:原材料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同时


借:在途物资(多开)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多开)


2、下次进货时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同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多开发票可以作废吗?


如果你单位在明知与实际销售金额不符的情况下而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 如果你单位属于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第一条对此明确如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如果销货方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