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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税地税财务数据(2018湖南国税录用公示)

关于湖南省2020年省级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汇总省级和市县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3008.7亿元,增长0.1%,加上中央补助4186.3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19.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5亿元,调入资金1005.2亿元,上年结转390.8亿元,收入合计9848.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03.1亿元,增长4.6%,加上上解中央58.3亿元,一般债务还本713.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3亿元,调出资金15亿元,结转下年397.2亿元,支出合计9848.4亿元,收支平衡。


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等情况:2020年,中央共补助我省4186.3亿元,增长13.3%。一是税收返还基数309.3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532亿元,增长14.8%,其中均衡性等正常财力性转移支付1297.7亿元,加上财力性特殊转移支付184.3亿元,财力性补助达到1482亿元,增长25.2%。三是专项转移支付345亿元,增长12.3%,主要是中央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新形势,加大了对地方医疗卫生、交通、水利等领域专项补助力度。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1—6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5.1亿元,增长2.3%。其中,省本级支出541亿元,增长12.5%;市县支出3554.1亿元,增长0.9%。全省支出保持适度强度,但市县支出增幅放缓,主要是受中央阶段性积极财政政策措施退出、新增债券恢复常态化管理等因素影响,财力增量有限。在此形势下,各地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全力强化重点支出保障。1—6月,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6.5亿元,教育支出686.5亿元,占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18.5%、1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保障、城乡社区等支出增长较快,分别增长41.4%、12.9%、12.8%、12.3%。下半年,随着新增债券按计划发行,转移支付按进度下达,地方收入持续恢复性增长,预计全年支出强度将保持适度水平。


其余三本预算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1—6月,全省收入1187.3亿元,增长16%,其中省级收入9.6亿元,增长41.9%。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去年同期基数较低。全省支出1254.8亿元,下降22.6%,其中省本级支出8.8亿元,下降11.6%。支出下降,主要是按中央统一部署,放缓了专项债券发行进度,预计下半年发行进度提升后,将恢复正增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1—6月,全省收入14.8亿元,下降24.8%,其中省级收入421万元。全省支出18.4亿元,增长39.2%,其中省本级支出7.3亿元,增长90%。收入下降、支出增长较快,主要是2020年改革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模式后,省属国企2019年度利润中应缴国资收益已于2020年底上缴,结转到今年支出;2021年预算收入从2020年度企业利润中提取,需待6月底企业财务报表决算审计后,在下半年上缴。社保基金预算方面。1—6月,全省收入1504.3亿元,增长21.9%,其中省级收入677.6亿元,增长27.8%。收入增长较快,主要是受疫情及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影响,去年同期基数较低。全省支出1435.4亿元,增长13.7%,其中省级支出708.6亿元,增长16.7%。


总体来看,上半年财政收入较快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主要指标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质量效益“双提升”,为推动“十四五”良好开局创造了有利条件。但从后期走势来看,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问题依然存在,加上去年下半年基数抬高,以及今年新出台减税政策效应释放,预计全年收入增幅将呈“前高后稳”走势,全省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将呈紧平衡态势。


四、202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把握我省经济发展氛围更浓、政策更优、来势更好、动能更足的有利机遇,围绕全年目标,抓实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坚持做大蛋糕注重质效,实施“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稳步提升经济财政增长“含金量”。着力提升重点产业税收贡献。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产业政策与税收贡献、专项规模与产业税收、资金分配与项目税收“三挂钩”,促进产业发展与税收贡献相匹配。引导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税收贡献能力。着力推进园区产业发展提质。将园区作为财源建设的主战场。坚持高点规划、特色发展,创新驱动、项目支撑,“三生”融合、“三态”协同,优化环境、改革赋能,全面优化园区规划定位、创新能力、产业项目、体制机制、发展形象,大力创建“五好”园区,全面提升园区亩均税收能力。着力培育骨干税源企业。加大招引总部经济和重点项目力度,培育壮大产业链“链主”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做强做优本土优势企业和国有企业,壮大骨干税源企业数量,提升企业创税能力。着力推动市县税收上台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压实市县抓财源建设主体责任,积极引导支持市县加强财源建设和税源培育,推动市县地方收入规模和质量上台阶。着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瞄准税收征管短板,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部门协同治税机制,提升财源税收治理能力,提高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切实提升征管效能。


(二)坚持主动作为精准施策,聚焦重点加大投入,为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坚实财力保障。支持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优化专项债券、产业类专项资金投向,向重大项目、重点园区聚焦。完善财政奖补政策,综合运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投后奖励等后补助措施,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推动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促进产业发展高端化、数字化、集聚化、绿色化、融合化。支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落实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改革,大力推进“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支持“两区两山三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研发后奖补力度,引导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多点发力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持续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支持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将自贸区打造成“三个高地”形象集中展示区。继续实施江海航线补贴,有序开发国际客货运航线,全力保障黄花机场改扩建,加快建设水陆空铁一体、江海联运的立体交通网络。支持培育外贸主体和出口优势产业集群,促进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繁荣,推动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办好第二届中非经贸博览会。


(三)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加力保障与完善机制并举,稳定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公共财政属性,坚持把中央和省统一标准的民生支出、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摆在财政保障的优先位置,提高“学位、床位、厕位、车位”等民生建设服务水平,做好乡村振兴、污染防治、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民生保障工作。合理确定民生政策标准,防止脱离财力实际搞过度保障,使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坚持深化改革健全机制。完善民生政策体系,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健全民生资金直达机制、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民生支出清单管理机制、民生政策备案机制、民生政策预算调控机制等民生保障激励约束“五项机制”,使民生改善更加稳固、更可持续。坚持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督促指导市县优先保障中央和省统一标准民生政策,规范自行出台民生政策行为,健全民生政策组织实施工作机制,加强民生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民生资金用到刀刃上。


(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重大战略能力。提升政府资源统筹能力。将政府性资源、政府收入、单位资金全面纳入预算管理,所有需求一个盘子考虑,所有支出一个口子安排。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集中财力保障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提升预算安排科学性。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的形式纳入项目库,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优先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逐步建立覆盖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升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严禁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以拨代支、违规出借库款。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无效资金一律取消。提升财政可持续性。坚持量入为出,强化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将政府债务控制在合理水平,推动跨年度平衡。加强社保基金政策管理和运行监测,防范待遇支付风险。提升预算透明度。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以及政府债务、收费基金、转移支付等信息公开。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督,促进多种监督协同发力。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所有财政资金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的动态监控,力争2022年底全面运行。


(五)坚持大局意识底线思维,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夯实全省财政稳健运行基础。坚守“三保”底线。省财政加力盘活存量,压减留用一般债券,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聚焦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完善财力性转移支付办法,增强市县“三保”等刚性支出保障能力。扩大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范围,加强困难市县财政运行重点监控,坚决确保市县“三保”不出风险。坚守库款底线。优化省级库款调度办法,加快资金下达进度,落实直达资金单独调拨要求,提升市县库款保障能力。强化市县库款余额动态监控,督促市县及时兑付工资、民生补贴、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出现风险苗头及时预警,坚决确保库款运行安全。坚守债务底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全面实施高风险地区政府投资项目开工上级财政核准制,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严禁借债付息。“一县一方、一债一策”完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强化绩效管理,切实防范法定债务风险。研究出台更具指导性、操作性的政策办法,加速推进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平台企业监控预警,对风险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确保资金不断链、债务不爆雷。


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担当历史重任,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贡献力量。


供稿:省财政厅预算处


一审:李杨超、尹志伟二审:宋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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