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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卡开户行怎么查(如何查询广发银行卡的开户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9号)核准,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新华恒定20号常山股份定向增发资产管理计划、广发恒定21号常山股份定向增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神华期货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11,524,388股新股,发行价格为4.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4,8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352,581.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7,347,418.72元。截止 2015 年7月14日,扣除独立承销保荐费3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54,570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3003 号)。


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董事会六届十四次会议及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项目云中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及相关税费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入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截至2017年3月15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金额为17,931.19万元。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和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及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于2017年4月20日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日,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转入在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


账户名称: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271386198


金额:17,961.34万元


用途: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


注:原募集资金专户在注销时所产生的结算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将于注销时全部转入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中国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00271386198,截止2017年4月20日,专户余额为17,961.34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专户开户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广发证券作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广发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开户行应当配合广发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广发证券每半年应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公司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叶铭芬、欧阳渐敏可以随时到专户开户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开户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专户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广发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开户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开户行按月(每月8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广发证券。专户开户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专户开户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广发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广发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广发证券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开户行,同时按该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过更换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


8、专户开户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广发证券出具对账单或者向广发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广发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广发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公司及广发证券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9、协议自公司、专户开户行、广发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广发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前期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专户情况


公司和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兴业银行石家庄自强路支行于2015年8月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北明软件有限公司和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于2016年1月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在90天内注销上述原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募集资金专户在注销时所产生的结算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将于注销时全部转入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将于原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同时失效。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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