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公司月17日电 据银保监会公司网站17日消息,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到,允许有实际业务经验并符合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的境外保险经纪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保在京险经纪公司在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关于印发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保监办发〔2002〕14号)中,设立外资保险经纪公司需满足投资者在应在WTO成员境内有超过30年经营历史、设立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连续2年以及提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2亿美元的相关要求不再执行。
《通知》提到,允许外国保险集团规定公司、境内外资保外资险集团公司在华投规定资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相关保险中介业务。本通代表处知所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及保险公估上海机构。外资
在京《通知》提到,外资保上海险专业中介机构在经营外资企业相外资企业关保险中介业务前,应依法依规备案或取得对应设立的业务许可,业务范围和市场准入标准适用银保监会关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相关规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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