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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2021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2年2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申报缴纳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2年第2号




为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在我省平稳落地,现明确我省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暂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2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6日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审核:邢盟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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