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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21年业务骨干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财管处受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四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第四期)


XZSWCG-2018-16


项目联系电话:089168155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联系方式:平措先生,089168327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财管处


代理机构联系人:平措先生,08916832728


代理机构地址: 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5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计划将10个网点部署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满足现时一体化及实用化的整体建设要求。实现全面性的功能,要求系统功能包括排队叫号、服务评价、音视频监控、智能预警、应急处理、预约服务、绩效考核等。从功能模块上划分,系统划分为办税服务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智能预警系统、应急处理系统、辅助决策系统、绩效考核系统和数据展示系统等功能子系统。实现集中式的部署,将数据和应用都集中在自治区端,可管理和查看本级及下级单位相关数据及信息,各网点也可通过WEB的方式连接到自治区局服务器,管理和查看本级及下级单位相关数据及信息。实现系统的可用性与易用性,网点数据与自治区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大集中)无缝对接,数据指标的统计口径一致,格式符合自治区系统的格式要求。同时,数据上传具有实时性。通过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与高清监控设备建设,使音视频监控与大厅管理有机结合,以达到各个办税服务厅监控无死角,并能远程掌控大厅实时情况,在突发情况下可翻查历史音视频信息进行调查取证。以上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7.0614 万元(人民币)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财管处410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到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410室现场报名和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光盘)。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该项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该项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上述材料应为加盖公章的,且经过最新年度检验。


六、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411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开展信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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