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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工商局网站(内蒙古工商局网上核名)


市场监管演进70年——从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管理(1949-2019)看市场治理变迁


新中国70年波澜壮阔,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市场治理模式不断完善。


从1949年到2019年,中国市场监管随着经济体制和结构的调整,在市场准入、竞争、信用、安全、规范、质量、维权、标准、检测、认证、计量、认可等多方面日益发挥守底线、保安全、护公平、拉高线的作用。


市场监管砥砺70年,历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民经济管理表述中,都包含市场监管方向、纲要、部署的重点内容。


登高可望远,温故而知新。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梳理70年来中国市场监管理念、方法、手段的变迁,既是向前行者披荆斩棘的奋斗和汗水由衷致敬,也期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前人的探索和积累能继续激励后来者不懈进取,谱写新的光辉篇章。


探索建设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1949-1956


1949年:


10月21日,国家财政经济委员会设立标准规格处;11月25日,全国采取统一行动,平稳物价;12月专门召开城市供应会议,“集中使用力量,统一调度粮、纱、布等重要物资,统一贸易”。



1950年:


调整公私工商业经营范围,保护合法商业,严格取缔扰乱市场的投机商业;各地颁布城市摊贩管理办法、行商登记办法、物价工作暂行条例;研究建立独立的基准计量体系。



1951年:


建立和发展国营工商业、合作工商业,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登记管理,促其恢复经营。


1952年:


实行全国财政收入、物资调度、现金管理“三统一”,平衡收支,稳定物价;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和产销关系的合理调整;严禁买空卖空、投机倒把、捣乱市场等不法行为。



1950年10月1日,中央私营企业局编印了第1期《商标公报》。该《商标公报》上公告了183件商标。记录了新中国第1号注册商标——“太阳”。


1953年:


实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贯彻统购统销政策,对私营粮、油、棉实行专项管理,打击囤积居奇投机倒把活动;贯彻“留、转、包”政策,有计划安排和改造私营批发商。


1954年:


重点发展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和各种类型的合作社经济,根据社会购买力和社会商品之间的平衡,根据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私营商业的经营比重和相互关系,决定社会商品的流转计划;实行粮食、油料、棉布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调节供需关系,稳定市场物价。



1955年:


在国家统筹兼顾和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全面安排的方针下,引导工商业资本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国计量工作。


1956年:


随着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者大部分已经在不同形式的公私合营企业和合作企业中网上服务,肯定私营工商业者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交纳税款、购买公债等方面对国家的贡献。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曲折前进时期

1957-1977


1957年:


全国私营工商业基本完成了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加强农副产品自由市场管理,对掮客、行商,小商贩的辅导、管理和教育工作;加强对商标注册工作的宣传和检查,特别是对出口商标注册的管理,促使企业注意自己产品的质量。


1958年:


确定“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保障社会商品的可供应量超过社会购买力,使市场和物价能够保持稳定,制定新中国第一批标准。


1959年:


努力加强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收购工作,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改良工具,改善设备,改进产品设计和建筑设计,提高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拟定第一个标准化发展规划。


1960年:


明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提出“讲质量、规格、品种,要把品种、质量放在第一位,数量放在第二位”;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对粮食、棉布等18种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平价供应;制定第一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程。



我国第一部《蒸汽锅炉安全规程》


1961年:


坚持等价交换原则,推广农产品收购合同制度;恢复供销合作社,开放农村集市贸易,活跃城乡物资交流;恢复过去行之有效的物资交流会、庙会、合作货栈等流通形式。


1962年:


改善市场供应状况,促进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并且多换回一些农副产品供应城市居民的需要;允许国家统购以外的东西可以上自由市场。



1963年:


严格管理大中城市集市贸易和坚决打击投机倒把;认真做好提高质量,增加品种,填平补齐,成龙配套的工作,并要搞好设备更新和专业化协作;批准成立标准化综合研究所。


1964年:


集中力量建设“三线”,使内地工业缩短了与沿海地区的差距;试办托拉斯,既要组织内部的生产协作,也要重视外部的生产协作;《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制定。


1965年:


工农业生产超过或接近历史最高水平,农轻重关系在新的基础上实现了平衡发展;积累和消费比例关系基本恢复正常,人民生活改善;市场供应显著改善,物价稳定。



1966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北京市工商业合作小组临时营业证》。


1966年-1976年:


作为商品交易平台的集市或限制交易,或直接关闭,市场监管部门发挥作用较小;对外开展商品交易活动的广交会没有间断;出口港澳市场商品实行配额管理,努力提高商品品质、规格,快装快运,为日后港澳回归祖国准备了条件。


1977年:


发布《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办法》,规定对社会集团购买力采取计划管理、限额控制、凭证购买、定点供应;探索“按劳分配”和“商品交换”对促进市场流通的积极作用。



七十年代《营业许可证》样式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轨改革开放初期

1978-1991


1978年:


社会主义商业是联结工业同农业、城市同农村、生产同消费的桥梁和纽带,应当坚决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适当增加商业网点,扩大经营品种,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物价管理和市场管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重新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确定每年9月为全国“质量月”。


1979年:


要努力创造出一大批优质名牌产品,以满足国内市场和出口的需要;大力加强对手工业的领导,注意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生产出国内外市场需要的高质量的日用工业品;较大幅度地提高粮、棉、油、猪等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发展农业生产,改善市场供应。



国务院有关健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加强监督监察工作的文件(1979年)


1980年:


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广泛地开展竞争,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分割,反对垄断,广开商品流通渠道,任何以行政手段保护落后、封锁市场、妨碍商品正常流通的做法,应当加以制止;所有国家机构和经济组织的负责人员,都必须学会在运用其他手段的同时,运用必要的法律手段来维护经济秩序;中外合资企业第“001号”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批准成立。



1980年12月11日,我国颁发第一个工商个体户营业执照。


1981年:


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在企业整顿中,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和完善经济责任制;改变那种由地区和部门互相分割,壁垒森严的现象,按照专业化协作的要求和生产的需要,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新中国第一个产品认证机构成立。


1982年:


保证国民经济稳定地协调发展,必须正确贯彻执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把大的方面用计划管住,小的方面放开,主要通过市场监管和运用经济杠杆加以制约;《食品卫生法(试行)》通过。



1980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工商局推行的马背工商所。


1983年:


在城镇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核名扩大工商企业的自主权、改进城乡流通体制和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一批国营小商业、饮食服务业和小型企业开始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或者由职工集体、个人承包经营。


1984年:


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简政放权,纠正和防止对企业不应有的干预,尊重企业的自主权;要实行全面考核,合理计奖,奖优罚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所有商业企业,都要遵守商业道德,开展优质服务,文明经商,不准转嫁负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允许外商兴办独资企业,适当延长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


1985年:


各地必须切实加强对市场物价的监督管理,严格禁止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增加提价的种类和扩大提价的幅度,特别要坚决制止国营工商企业乱提价和变相涨价;《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发布。



80年代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


1986年:


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要继续减少国家统一分配调拨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完善农副产品合同定购制度,积极发展跨地区、跨部门的商品流通,逐步建立农工商结合、农商结合、工商结合或商商结合的新的商业形式,不断扩大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1987年:


各级经济综合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发展联合,坚决排除条条块块出于局部利益而进行的种种干扰,保证横向联合和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有些地方、部门和企业乘价格改革之机乱收费、乱涨价、变相涨价,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引起群众不满,必须坚决加以纠正。



80年代工商所工作人员正在办公室为个体户办理年检


1988年:呼伦贝尔


在大力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城乡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同时,鼓励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企业,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成份、多种形式的所有制结构;加强物价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建立和健全群众性的社会监督制度,对投机倒把和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加管束和依法惩处。


1989年:


要把清理整顿工作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审定各类公司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强化工商、物价、计量、技术监督、卫生检疫等管理部门对各类市场的检查和监督;提倡公平交易,明码实价,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地下交易;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和群众物价检查员的作用,采取设立举报中心等多种形式,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市场监督;《标准化法》4月1日施行。


1990年:


稳定物价、稳定市场,是安定人民生活的一件大事;允许一部分集体、个体商业经营某些小商品的批发业务,以活跃市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清理整顿各种收费,坚决制止各种乱涨价和乱收费;要把清理整顿公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继续抓紧抓好,抓紧《公司法》草案的制定,规范公司行为;要坚决反对和制止地区封锁、分割统一市场的行为。



1991年,内蒙古呼伦贝尔职工篮球赛开幕式。


1991年:


大力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发布;坚决纠正以各种形式保护落后、封锁市场的做法,使产品能够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进一步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区别不同情况,有的加强和改进管理,有的继续放开价格;认真整顿社会信用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确立完善时期

1992-2011


1992年:


要进一步培育市场体系内蒙古,发展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批发市场,试办期货市场和为企业服务的原材料配送中心;加强市场法规建设和监督管理,完善交易规则,反对不正当竞争,促进各类市场规范化,以保持良好的流通秩序;深入开展打击制造、销售伪劣商品活动,保护消费者利益。



1992年7月,全国召开了认证工作会议。当时,国家技术监督局强调,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必须坚持认证自愿的原则——“不泼冷水不浇油”。


1993年:


通过《公司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批市场监管法规;继续发展各类商品市场,打破地区与部门的分割和封锁,促进商品合理流通;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加快社会公证机构建设,保护合法经营和公平竞争。




1994年:


进一步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国内市场的统一和开放;在继续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的同时,积极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完善市场规则,健全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管理和监督,坚决依法惩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告法》通过。


1995年:


把价格改革的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和价格调控体系上,加强对物价特别是对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整顿流通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牟取暴利的行为。



1996年:


积极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继续完善商品市场,发展连锁经营和代理制等新的营销方式;改进粮食等重要产品的购销和储备制度;加强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整顿流通秩序,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997年:


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和规范连锁经营、代理制和配送等现代营销方式;严格控制大型高档商场建设,发展城乡便民商业网点;整顿市场秩序,反对不正当竞争,完善和规范各类市场;完善专利、商标和著作权保护等制度,借鉴国际通行办法,保护知识产权。


1998年:


积极发展城乡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继续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流通领域,要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顿市场秩序,坚决打击走私贩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不法行为。



党建指导到企业


1999年:


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毫不手软地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分子;大力整治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市场监管,整顿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其他违法活动;规范和发展社会中介机构,反对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2000年:


进一步整顿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各种商业欺诈行为;继续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活动,坚决制止各种分割、封锁市场的地方保护和不正当竞争行呼伦贝尔为;取缔非法药品市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法行为。



取缔非法药品市场


2001年:


要健全市场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完善市场监督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监管力度,坚持不懈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尽快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


2002年:


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狠狠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制假售假行为;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文化市场和财税秩序;大力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依法查处金融欺诈、非法集资、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依法纠正和查处利用特权,设置关卡,阻碍商品流通,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继续整治成品油市场和各类集贸市场,进一步开展价格和收费专项整治。



2003年:


提高产品质量是兴国之道,也是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的根本之策,通过采用国际标准,推广先进技术,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强化质量管理,使各行各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履行政府职责,必须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保护群众利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签发。


2004年:


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改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重点是继续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传销和商业欺诈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盗版侵权行为。



2005年:


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逃骗税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深化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严厉打击非法传销和各种商业欺诈行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0核名6年:


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强化市场法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严惩制假售假、商业欺诈、走私贩私、偷逃骗税、金融证券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和流通全过程的监管,让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2006年,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议案办理座谈会。


2007年:


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业欺诈、传销和变相传销、偷逃骗税、走私贩私等违法活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整顿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


2008年:


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传销、商业欺诈、盗版侵权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快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健全食品、药品和其他消费品安全标准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强食品、药品等重点监管工作,严把进出口商品质量关。



2009年3月25日,《认证认可条例》实工商局施五周年知识竞赛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


2009年:


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在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以及“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各行各业都要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和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法》通过,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



2009年,特种设备安全法立法起草组赴黑龙江、辽宁调研。


2010年:


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推动优势企业兼并困难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引导企业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社会责任,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努力把我国产品质量提高到新水平。


2011年: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深入开展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内蒙古义新时代

2012-2019


2012年:


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价格和医疗、通信、教育等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乱收费乱罚款,纠正大型零售商业企业违规收费行为,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炒作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增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快构建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积极发展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3年: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改革和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综合协调联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的全程监管,加快形成符合国情、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2014年:


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探索实施统一市场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网上项整治,对婴幼儿奶粉质量按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监管;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建立从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的全程监管机制、社会共治制度和可追溯体系,严守法规和标准,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2015年:


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逐步实现“三证合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综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



宽敞、明亮的一站式办事注册大厅为群众提供服务


2016年:


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注重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让地方能接得住、管得好;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网站护;深化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管,修改和废止有碍发展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网站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大力推行“互联网 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企业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深入推进“中国制造 互联网”,放宽市场准入,提高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水平。



市场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市场、超市的食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2017年:


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多证合一,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深入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打造面向大众的“双创”全程服务体系,使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强化质量监督,健全优胜劣汰质量竞争机制,培育众多“中国工匠”,打造更多享誉世界的“中国品牌”,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2018年:


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标达标,弘扬工匠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清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各类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注重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实现全程留痕、信息可追溯,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2018年3月16日,我国第1亿户市场主体在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登记服务平台“诞生”。


2019年: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公正监管,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改革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 监管”改革,优化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坚决治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严重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用公正监管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强化质量基础支撑,推动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



文:中国市场监管报


图:中国市场监管报,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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