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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房地产附加税税率(房产附加税)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铜陵的决定》,现就2018年第四税率季度纳税人适用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房地产税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关房产于工资、薪税率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附加税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业主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个人房地产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附加税房产的通知》(财税〔2011〕62号铜陵)自2018年10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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