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广东残疾人个税优惠政策(广州聘用残疾人减免增值税)


上述所得包括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优惠政策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纳税人取得的上述综合所得广东和经营所得,应合并计算其减减免免税额个税。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广州孤老人员减免和烈属优惠政策两种或两种残疾人以上身份的,可选择一种身份享受税收优惠,不重复叠加增值税。广东此外,对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广州大损失的纳税人,按规增值税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纳税人申报,由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聘用区)税务局根据其实际损失程度予以计算,自遭受自然灾害当年起聘用,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12000元的限额减免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个税叠加享受。新政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实际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征额高于新残疾人政规定限额的,对纳税人不再追缴税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