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记账21年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
中总协代[2021记账]2号
各有关单位:
升级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信息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信息的通知》(管理系统中总秘 [2017] 60号)和《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要求,2021年1月至6月,共有300余家企业提出申请参与等级认定工作。为更加全面、客观、全国准确地进行等级认定工作,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邀请行业协会全国、领军企业等方面专家对升级参评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确定代理82家企业符合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标准。同时对2018-2020年取得代理记账机机构构等级认定的企机构业进行复审。
现将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及复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15天,若有异议管理系统请与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联系。
特此通知入口。
联 系 人:李佳红 吴诗雨
联系电话:010-8819查询1562
电子邮箱:dljz@cacfo.com
附件1: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
附件2:2021年度代理记账代理机构等级认定复审结果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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