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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醇胺cas141435(乙醇的cas编号是多少)


本月正值农忙时节,广大农村群众秋收秋种后聚餐、饮酒增多,又恰逢中秋、国庆节假日,群众出行增多,车流量激增,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遏制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平舆交警曝光一批醉驾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远离酒驾,拥抱平安!


2021年09月03日21时15分许,李某立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平舆县城清河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清河南路与安民路交叉口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2021年09月12日15时许,王某春醉酒后驾驶豫Q210**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万冢镇张崔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张崔路1公里附近时与王某留停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在询问过程中发现一方当事人王某春满脸通红,浑身酒气,王某春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根据(驻)公(刑)检(乙醇)字【2021】第1520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王某春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00.12mg/100ml。


2021年09月16日00时27分许,刘某星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平舆县城洪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洪河路西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546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刘某星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77.33mg/100ml。


2021年09月16日21时52分许,乔某龙驾驶豫QGM5**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平舆县城洪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洪河路东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567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乔某龙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24.29mg/100ml。


2021年9月16日22时32分许,王某江驾驶豫VGA9**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城丰收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564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王某江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04.07mg/100ml。


2021年09月16日20时27分许,姚某峰驾驶豫Q9V0**轻型栏板货车沿平舆县玉万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玉万路9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566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姚某峰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6.39mg/100ml。


2021年08月24日14时51分许,赵某政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沿平舆县平李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平李路9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435号检测报告,鉴定结论:赵某政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33.87mg/100ml。


2021年09月17日14时04分许,刘某斤驾驶无号牌大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沿平舆县前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前李路3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575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刘某斤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09.21mg/100ml。


2021年9月19日13时5分许,高某生驾驶无号牌小型轮式拖拉机,沿平舆县冯老路由西向东行驶至1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586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高某生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5.13mg/100ml。


2021年9月16日15时23分许,陈某红驾驶无号牌小型轮式拖拉机,沿平舆县郭楼镇花桥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花桥路5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565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陈某红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87.89mg/100ml。


2021年9月3日21时52分许,贾某粮驾驶豫Q0S9**小型普通客车,沿平舆县郭西路由北向南行驶至7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465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贾某粮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05.10mg/100ml。


2021年09月08日22时31分许,陈某保驾驶豫Q889**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平李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平李路15公里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496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陈某保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64.84mg/100ml。


2021年9月10日23时45分许,徐某伟驾驶苏DM67**小型轿车,沿平舆县城洪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洪河路东段附近时,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平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根据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驻)公(物)鉴(乙醇)字[2021]1510号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徐某伟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10.15mg/100ml。


法律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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