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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是不是个税抵扣项目(个人所得税重大疾病)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个人所得税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重疾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是不是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疾病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答:是不是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项目的大病医疗支出,个税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险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险?

答: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疾病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答: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个人所得税与重疾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抵扣享受大病医重大疗扣除。


如何理解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的关系?

答:根据《抵扣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个税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重大上述所称的1.5万是“起付线”项目,8万是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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