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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稽查局举报(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局)







除了关心罚多少钱外,这个案件还有什么值得聊一聊的呢?




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也是很有意思的。从4月初接到举报,到8月27日公布处理结果,其间过去了近5个月的时间,税务稽查部门在此期间做了大量了工作。这个案件是国家税务总局督办,上海市税务局具体领导,天津、浙江、江苏、北京等地税务机关配合协助,对十几个省市的几十户企事业单位上百位证人进行取证调查和分析了大量的财务和资金数据,最后才查明了案件事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从披露的情况来看,郑爽的违法手段主要包括将个人收入当成企业收入申报,用“增资”的方式掩盖收入等。而税务稽查的手段则包括证人取证、调查财务和资金数据等。中国是一个“以票控税”的税务征管方式,很多人都知道,企业经营,有收入的话,需要开发票,需要缴税。







那如果不开发票,要不要缴税呢?




很多人认为不开票就不需要缴税。这其实是错误的观念。


正确的做法是,只要有收入,就需要纳税,而不管是不是开发票。在正常情况下,税局会根据企业开具发票的金额,以及相应的税法规定来核算企业该交多少税;税局并没有主动的要求将没有开票的收入也申报纳税。但是,这不表示税局认可不开票就可以不交税。将所有收入,包括不开票收入都申报纳税是企业法定义务,不需要税局额外说明监督。




到了税务稽查阶段,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去核实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税款。这个时候,发票额就不是核算税款的依据了,而主要看收入金额。看收入金额主要的证据就是资金流水。在郑爽这个案件中,花了这么长的稽查时间,税务稽查人员一定在核实资金证据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是铁证如山。





所以


不论资金是流入企业的对公账户,还是流入企业老板、出纳等个人银行账户、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只要是收入,均是应该申报缴纳税款。




那为什么事实上现在有很多很多人利用私卡收款避税,并没有被查到呢?




这个和税务的稽查手段、稽查资源有关系。从郑爽案可以看出,仅仅查一个人的收入,而且是交易笔数很少的收入,就动用了几个省市的稽查力量花了近5个月的时间。因此,目前来看,稽查的这个“网”,网眼还比较大,只能网住“大鱼”。




对于国家而言,“抓大放小”是更具性价比的税务稽查策略。而如果对所有人的资金流水进行普查的话,需要投入的稽查资源太多,可能一时无法做到。从另一个角度而言,随着“金税四期”正式启用,那些偷漏的税款,迟早还是国家的,还可以多收点罚款滞纳金,所以国家也不必急于一时。





但是


那些偷税漏税的人也不能因此高兴得太早。


只要是有偷税漏税行为,一定会在企业报表数据上显示出异常,税务大数据系统就会发出报警信号,税务机关就会加大对高危企业的稽查频率与力度。另外,根据征管法的规定,“举报必查”,就是说只要有人实名举报,那税务机关一定会稽查被举报的企业。那些偷税漏税的企业,在偷税漏税过程中,一定得到了客户、供应商、员工等关联单位、个人的配合。这个关联单位、个人都掌握企业偷税漏税的证据,他们一旦举报,企业就跑不了,就像郑爽被张恒举报一样。




有人说过,唯有死亡和税收,不可避免。




那些挣钱却又偷漏税的老板,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给你一个亿的启动资金,然后让你去阿富汗、叙利亚这些地方创业,你还能像在中国创业这样挣那么多钱吗?




答案是肯定的,挣不了那么多钱,能把命保住就不错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正是国家创造了安全、稳定、富足的经营环境,企业才能够有盈利的可能,企业还有什么理由不给国家按章纳税呢




想一想,是不是这个理?


依法纳税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郑爽事件反映出不管如何,稽查部门想查还是查跑不掉的,很多企业都不是特别清楚当下税务稽查的形式与重点、也不清楚为什么会被稽查、稽查部门主要查什么?怎样查?以及假如稽查到自身企业的时候该如何去配合,该如何去应对,这些都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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