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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网城市配套费(焦作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河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焦作多个区域的征地详细公告,点击公告下方链接可查看详细征地信息...




焦作区域用地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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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新店、新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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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区恩村三街、恩村一街、墙南、苏蔺、墙南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两岸保护性绿化带 (南水北调第一楼区域建筑群、 配套用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两岸保 护性绿化带 (南水北调第一楼区域建筑群、配套用房)项目建设 用地的请示》 (焦政土〔2020〕16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 如下:




一、同意你市转用并征收新城街道墙南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10.1776公顷、其他农用地0.2490公顷,征收新城街道墙南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建设用地2.9492公顷,转用国有耕地1.2394 公顷、园地0.0474公顷,共计14.6626公顷 (其中耕地11.4170公顷),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两岸保护性绿化带 (南水北调第一楼区域建筑群、 配套用房)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1.4170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单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 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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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云台山镇古洞窑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武县2020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 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武县2020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 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请示》(焦政土〔2020〕16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修武县征收云台山镇古洞窑村集体耕地0.3208公顷、园地1.00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8公顷,共计1.3335公顷 (其中耕地0.3208公顷),作为修武县2020年度第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二、你市和修武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和修武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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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大玉兰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焦政土〔2021〕2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县转用国有耕地6.6667公顷,共计6.6667公顷 (其中耕地6.6667公顷),作为温县2021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温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6.6667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和温县要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使用国有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温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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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朱家庄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温县2021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焦作市人民政府: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温县2021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焦政土〔2021〕2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县转用国有耕地11.1868公顷、其他农用地 0.3457公顷,共计11.5325公顷 (其中耕地11.1868公顷),作为温县2021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和温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11.186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市和温县要严格依法履行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使用国有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五、你市和温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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