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人防易地建设费立项依据(人防工程缴纳易地建设费的相关规定)


政策背景及依据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国家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定价管理权限,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近年来,随着人防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建设标准有了新的要求,为规范山东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需要重新制定相关收费政策,明确相关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国家计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等有关规定。



调整收费标准


凡符合《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2019〕7号)等相关规定,经批准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原收费标准: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每平方米2000-3000元,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市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新收费标准统一降低为每平方米1800元,降幅为10-40%。淄博市属于国家二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计费面积按地面建筑总面积8%,其中,县城计费面积按地面建筑总面积6%。



收费标准时效性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25号)同时废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