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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加计抵减10申请(进项税加计抵减10%抵扣怎么申报)

在这月申报A企业的增值税时,工作人员说客户对外开具了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款规定,该企业享受当以认证税额的10%加计抵减优惠政策,该怎么填增值税申报表成了难题。经过查看该政策及实际操作后,在临时增加的业务培训会上为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填报方法。经过该文,希望帮助有需要的朋友。







客户A企业主要经营范围是提供监理服务,在税务登记时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今年6月份开始有业务并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6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6%,当月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税额为4896.76元,前期增值税留抵税额为2057.06万元,根据加计抵减10%的政策,已在加计抵减情况一栏中计提205.71元。


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按照正常的流程点击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附列资料(二),检查数据无误后单击保存即可;再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单击“提取数据”后出现下面截图(图一),提醒大家关注图中标注的数据。


图一显示应纳税额为8830.19-4896.76-2057.06=1876.37元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




保存该主表后,打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当期认证的进项税为4896.76元,根据政策计算当期加计抵减额为4896.76*10%=489.68元,填写在“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计算”行的“本期发生额”,再单击该表格上方的“提取数据”后“本期实际抵减额”的数据系统将自动带出来,数据无误后单击保存即可。图片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再回到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可以清晰地看到当期的应纳税额为1180.98元,比图一中的应纳税额少了1876.37-1180.98=695.39元,正是附列资料(四)中的“本期实际抵减额”。




递减后的增值税申报表主表




经检查无误后单击主表的保存后即可,待申报财务报表后即可申报本期的增值税。根据现行政策,加计抵减的部分在实际缴纳增值税时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财政部有关会计处理文件




缴纳税款是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876.37


贷:银行存款 1180.98


其他收益 6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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