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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国税局第二分局的级别(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什么级别)

据中国军网报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28日通过,自2022年3月31日起施行。






战争时期我军拟定军衔制士兵设两等六衔




在革命战争时期,由于条件所限,我军没有正式实行军衔制。但是在抗战初期和抗战胜利后,曾两次准备实行军衔制。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部队编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服装、标志基本都与国民党军队相同。并且,也准备按照国民革命军的军衔等级,给各级人员授予军衔。军衔等级是按当时国民党军队的衔级设置的,其中士兵为两等六级: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但当时只是在一些干部档案中有军衔记载,除了驻国统区的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通讯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授了衔并佩戴军衔标志之外,整个部队由于“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军衔制度没能正式实行。





第十八集团军(八路军)驻武汉办事处上等兵胸章




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国共两党于重庆谈判签订了“双十协定”,并于1946年1月31日通过了“政协决议”,国民党接受了中共和平建国基本方针。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中共中央于1946年2月24日在《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提出准备在全军实行军衔制。《指示》发出后,在我军部分机关和部队干部中,即开始评定军衔等级。这次拟定的军衔等级,与1939年那次基本一样,只是将新兵改为二等兵。




1946年3月7日,新四军、山东军区政治部发出《军队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对士兵阶级(军衔)作了明确规定:




士兵分两等六级:上士、中士、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士兵军衔评定标准为:




班长为上士、中士、下士;




副班长为中士、下士、上等兵;




二年半以上战士为上等兵;




一年以上战士为一等兵;




一年以下战士为二等兵。




我军这次评衔工作刚刚开展不久,蒋介石便撕毁了“停战协定”,发动了全面内战,此项工作只得停止。




1955年首次军衔制时期士兵军衔


设二等五衔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有了政治上和物质上的坚实基础,经过几年的准备,于1955年正式实行军衔制。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8月11日,国防部长彭德怀、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签发《关于军士和兵评定军衔的指示》。




这一年,我国颁布兵役法,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士兵构成比较单一,士兵军衔也相对比较简单,设二等五级:




军士三级:上士、中士、下士;




兵两级:上等兵、列兵。




根据1955年8月国防部长彭德怀、总政治部主任罗荣桓签发的《关于军士和兵评定军衔的指示》和1962年总参谋长罗瑞卿大将签发的《解放军士兵编制军衔》:




新兵正式编入部队后,即授予列兵军衔;




在服役第一年期间被提拔担任军士职务的,和服役第二年的,可晋升为上等兵;




服役第二年的班长,服役第三年的上等兵,可晋升为下士;




服役第三年的班长,服役第四年的下士,可晋升为中士;




服役第四年的班长,服役第五年的中士,可晋升为上士。





55式三军士兵军衔领(肩)章




上士为士兵最高军衔,列兵为最低军衔。当时有一部电影《列兵邓志高》,反映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军衔制后的军营生活。






1955年戴船形帽的陆军上等兵




1988年实行新军衔制士兵军衔设三等七衔




1988年我军重新实行军衔制。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1988年9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条例中包括了士兵军衔制的内容。




1988年时我军实行以义务兵为主,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志愿兵与义务兵性质不同,因而在军衔设置上,将志愿兵与义务兵区别开,志愿兵的军衔为士官,分军士长和专业军士两级,义务兵的军衔则完全与1955年军衔制相同,即分军士三级、兵两级。新军衔制士兵军衔等级为:




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共三等七衔,较1955年增加了士官军衔。




军士长:授予经过军事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专业军士:授予服役满五年以上,自愿继续服现役,经批准担任专业技术工作职务的士兵。




上士:授予服现役第四年的班长,第五年的副班长。




中士:授予服现役第三年的班长,第四年的副班长,第五年的下士。




下士: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副班长,第三年的上等兵。




上等兵:授予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




列兵:授予服现役第一年的士兵,即新兵。





87式陆海空军军士长肩章





87式陆海空军专业军士肩章





87式陆海空军、武警士兵套式肩章





女少尉和女中士




1993年士兵军衔增至十三级




199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官军衔有重大调整,军士长、专业军士各划分为四个级别。军士和兵的军衔不变。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一)士官: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




(二)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三)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士官)和义务兵役制士兵(军士、兵)。这是我军士兵军衔等级最多的时期,共分四等十三衔。




士兵军衔的授予和晋升,军士、兵与1988年一样;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各级的晋升为四至五年。





左起,上排:陆军四级军士长、陆军三级军士长、陆军二级军士长、海军一级军士长;下排:陆军四级专业军士、陆军三级专业军士、空军二级专业军士、陆军一级专业军士




1999年修改士兵军衔设四等八衔




1999年,根据我国兵役制度的变化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我军修改了士兵服役条例,以适应我军义务兵服役期缩短,士官数量增加的形势。取消了军士衔:上士、中士、下士;士官军衔将军士长和专业军士合并为六级,区分为高、中、初级士官;兵仍为二级。





1999年7月12日《解放军报》头版头条报道士官制度改革




修改后的士兵军衔为四等八级:




志愿兵役制士兵:




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官实行分期服役制度,服役年限分别为:第一、第二期各3年,第三、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5年,第六期9年以上。





99式三军士兵军衔肩章





着05式常服的空军士兵




2009年再次修改士兵军衔设四等九衔




2009年,我军再次修改了士兵军衔等级。根据我军士官分期服现役制度更改为分级服现役制度,将士官军衔由六个衔级调整为七个衔级,士兵军衔包括志愿兵(士官)三等七衔和义务兵两个衔级,共四等九衔:




志愿兵役制士兵:




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




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09式陆军士兵军衔肩章




士兵军衔的授予与晋升:




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




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




上等兵服现役期满选取为初级士官的,晋升为下士;




下士满三年晋升为中士;




中士满三年选取为中级士官的,晋升为上士;




上士满四年晋升为四级军士长;




四级军士长满四年选取为高级士官的,晋升为三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满四年晋升为二级军士长;




二级军士长满四年晋升为一级军士长。




这次恢复的军士(下士、中士、上士),1999年以前是义务兵军衔,1999年至2009年消失,2009年恢复,但性质已经不同,成为士官(志愿兵)军衔。





海军某试验训练基地2021年下半年新兵入伍授衔仪式





新兵授衔现场,战士们举起右拳庄严宣誓




2022年调整士兵军衔称谓




今年2月27日提请审议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草案提出,士兵军衔分为军士军衔、义务兵军衔。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初级军士:中士和下士。军士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最高军衔,下士为最低军衔。义务兵军衔由高至低分为上等兵和列兵。




最显著的变化,一是将“士官”称谓改为“军士”,这是根据去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将原兵役法“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改为“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军士”的条款。二是上士分为两级,即将原“四级军士长”改为“一级上士”,将原“上士”改为“二级上士”。修改后,从称谓上更为合理。




这样,士兵军衔仍为四等九衔:




高级军士: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




中级军士:一级上士、二级上士;




初级军士:中士、下士;




义务兵:上等兵、列兵。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武警士兵




总的看,我军士兵军衔几十年的调整演变有如下特点:




第一,相对于军官军衔来看,我军士兵军衔调整变化较大,反映了我国兵役制度和兵员结构的变化。




第二,士官(志愿兵)军衔进行过多次调整,从称谓到等级都有很大变化,反映了志愿兵制度的不断调整、完善。




第三,士兵军衔演进中兵的军衔一直没变过,即始终是上等兵、列兵两衔,反映了义务兵始终是士兵队伍的基础和新生力量。




第四,在士兵军衔整体结构中,士官(志愿兵)军衔比例越来越大,从1988年的29%,到2009年的78%,这与志愿兵成为士兵队伍的骨干和主体相适应。




第五,志愿兵军衔由士官改为军士,称谓上从“官”到“士”的变化,体现了内涵上真正回归了兵的身份。





获得士兵最高军衔的一级军士长王忠心被称为“兵王”






(作者:军史专家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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