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别乱去申报,小心别把自己给卖了
1.增值税留抵退税是不是政府补助,收到了退税钱是不是计入营业外收入?
2.我们企业之前为了控制税负,还有很多发票没有勾选抵扣,这次是不是一并勾选了,然后去申请退税?
我们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来说,尤其是第二个问题,里面蕴含的风险,必须给你讲明白,要不然,你被自己卖了都不知道。
先说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有些网友提的,他认为这是政府补助,收到钱后,做的分录就是: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有这种想法的人,是没有搞清楚留抵退税的本质是什么,而之所以没有搞清楚留抵退税的本质,则是他没有搞清楚增值税的本质。
下面我们来说说增值税的本质。
增值税是对货物、劳务、服务等在流转环节中,就增值部分征收的税种,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我们一般给增值税贴的标签有三个:流转税、价外税、链条税,其实这3个标签都很好的形容了这个税种的特点。
举个例子,货物A,要经过1、2、3、4个环节,才能到最终消费者手中,在这4个环节里,都有增值的部分,只有到第4个环节,到了最终消费者那里,增值才停止,假如到最终消费者手中价格是100元,那么13%税率,增值税就是13元,那么这13元就是货物A应该最终承担的增值税,按理论上,只要在最终的环节征税就可以了,前面环节不用征收,要不然会重复征收。
但是实际上,我们会在商品的1、2、3、4这4个流转环节都征收了增值税。
为什么呢?因为谁也不知道,这货物是在哪个环节到最终消费者手中,所以干脆每个环节都征收,买方按税率缴纳税款,卖方代收代缴。那这重复征收的问题怎么解决呢?
下面举个例子来说明:
按图示,如果每个环节买方都向买方缴纳税款,那么工厂环节要交50*13%的增值税
批发商这里又要交80*13%
超市环节交100*13%
可以看到,按正常的,只要超市环节交100*13%就可以了,前面批发和工厂环节是重复征收了。
那怎么避免重复征收呢?
你如果申报过增值税就会知道,增值税是在每个环节中,将该环节代收的下游增值税(销项税),减去该环节采购上游货物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作为每个环节实际要交的税款。
还是上面那个图示:
工厂环节缴纳的税款=50*13%=6.5
批发商环节=80*13%-50*13%=3.9
超市环节=100*13%-80*13%=2.6
这3个环节缴纳的增值税=6.5 3.9 2.6=13,跟最终销售环节增值100应缴纳13%税率的13是一样的。
所以,各个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本质就是各个环节在代收代缴,不影响企业自身的利润情况,所以增值税也不会影响利润表。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再继续。
一般来说,各个环节要生存下来,卖价会高于买价,也就是会有增值部分,那么就会是要缴纳增值税。
而留抵退税又是怎么发生的呢?
这是因为有些企业会集中投资、集中采购,比如建设厂房、生产线,会有大量投资带来大量进项税,或者货物生产周期比较长、销售困难没有多少销项。
造成了进项税多过销项税,形成了留抵退税。这些留抵退税,相当于是该环节垫付的增值税税款。
以前税务局的做法是,这些留抵税款,就用于企业以后有销项税时抵扣,不进行退还。
现在的政策则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退还留抵税款,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所以,这退还的钱,根本就是不是国家的政府补助,而是企业自己之前垫付的增值税税款,那还为什么要计入营业外收入,还要去交企业所得税呢?
正确的做法是这样的: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第一个问题解决了,那我们来说第二个问题。如果平时企业为了控制税负,保持一部分发票没有勾选认证,现在有退税政策了,企业想全部勾选了去退税,有没有风险?
这个你要自己问问自己,为什么平时要控制税负?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发票没有去抵扣?
你可能不想说,但我还是要讲出来,你的企业可能有部分收入没有入账,导致销项少,而你平时为了不造成企业税负太过异常,就控制税负率,交一点税意思一下。
如果被我说中了,那么你自己想想,如果你去退税,税务局问你,你咋这么多留抵税款呢?你咋解释呢?你这种做法不就是把自己卖了吗?
所以别看到什么优惠政策都想要,自己一定要想清楚,有些事情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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