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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文书(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所称税务文书包括)


公告送达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或者其他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送达方式。


税务机关公告送达文书,一般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特殊规定,比民事诉讼的公告时间短。而公告到期视为送达后,如果在规定时限内受送达人还未到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或者接受相关处理的,则将承受相应法律后果。这些法律后果主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相关规定,按照不同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税务行政处罚、查封存款账号并直接扣缴税款、限制出入境等,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北京市地税局第五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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