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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二手车流通交易管理办法(山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


此前,公安部明确将会同商务部、税务总局,在天津、太原、沈阳、上海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客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8月20日发布的推进举措中,又增加了218个城市,并且在山西、广东、广西等10个省(区)全省推行。其中,在山东济南、青岛、淄博、德州、东营五个城市试点推行。对二手车需要在异地交易的,实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实现二手车全国范围内跨省跨市异地交易登记,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此外,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便民举措,9月1日起在山东试行的还有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通行码基础上,济南、天津、昆明等70个城市推广应用“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助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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