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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增值税条例草案出台(1993年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金证券-总量研究中心-固收】


基本结论


  •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预期未来增值税三档并两档和进一步下调税率等措施都有望落地。我们假设了三种不同的减税方案,测算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上市公司两种视角下的增值税减免情况,以供投资者参考。
  • 考虑到不同行业具体情况,本文采用分类测算法,即:16%档制造业和10%档公共事业采用投入产出表法,而其余10%和6%档采用“税费附加”倒算法。
  • 基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测算表明,三种假设下增值税加总减税额分别为975.09亿元、4,404.82亿元和7,834.56亿元。分行业看:第一种情形下更有利于上游行业,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利润增厚幅度分别达到33.35%和29.72%;随着高档税率进一步下调,第三种情形下,中下游制造业利润增厚幅度明显上升,如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和通信电子设备等行业,增厚利润占比都在10%以上。
  • 基于上市公司的测算表明:工业企业明显受益,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39.65%)、电气机械和器材(25.01%)、房地产(15.11%)、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8.32%)、纺织品(7.32%),除房地产外均为工业;随着高档税率的进一步下调,各行业利润增厚幅度增长逐渐趋缓。
  • 风险提示:1)减税政策推进较慢,行业利润增厚效果不及预期;2)经济增速下滑,企业盈利增速大幅放缓。

一、增值税改革历史:税率并档趋势不改,下调仍有空间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改革完善增值税,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因此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 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未来三档并两档和进一步下调税率等措施都是可能的政策选项,我们基于不同的假设前提,测算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上市公司两种视角下的增值税减免情况,以供投资者参考。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特别是营改增后,2017年全年增值税收入5.64万亿元,占全年税收收入和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9.1%和32.7%。


  • 设立初期,“增营并征”

作为一种流转税,增值税于1954年在法国首创。我国自1979年开征增值税,最初仅在上海、柳州等城市的机器机械等5类货物试行。1984年国务院发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在全国范围内对机器机械、汽车、钢材等12类货物征收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将增值税征税范围扩大到所有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对其他劳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增营并征”局面。


  • 全面“营改增”消除“增营并征”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此“营改增”试点改革拉开序幕。随后,“营改增”由点到面,逐步放开,2016年5月1日“营改增”的全面放开消除了“增营并征”的局面。


  • 增值税先“增档”后“减档”,逐渐下调税率

“营改增”之前,我国增值税税率为两档,包括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开启,我国的增值税税率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其中租赁有形动产适用17%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增值税税率从而两档变四档(17%、13%、11%和6%)。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至此增值税税率四档并三档(17%、11%、6%)。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提出,“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正式下发,决定自5月1日起,将 17%和11%两档增值税分别下调一个百分点至16%和 10%。至此,现行三档增值税降为16%、10%和6%。


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增值税下调仍有空间,“减档”趋势不变,秉承“三档并两档和进一步下调标准税率”的指导思想,我们对增值税减税方案做如下假设:


假设1:16%降至15%、10%并入6%;


假设2:16%降至14%、10%并入6%;


假设3:16%降至13%、10%并入6%。


二、增值税减税效应测算


基于三种方案假设,下文对增值税减税效应的测算将按不同行业具体分析。


1、增值税减税效应测算方法介绍


通过查阅现有的学术文献和研究报告,目前从宏观角度对于增值税税基及收入的估算方法主要有:加总国民核算账户法、行业核算账户法和投入产出表法等。其中,投入产出表更适合研究增值税总量变化情况,主要数据来源于《2012年投入产出表》中的42部门列表统计。而从公司行业层面出发,“税费附加”倒算法最为常见。


参照适用增值税行业类别(按投入产出表行业分类标准),16%档制造业(采矿业、制造业)及10%档公共事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均可适用投入产出表法。而其余10%和6%档多为第一、第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批发零售业和各种服务业等,此方法并不适用,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投入产出表法基于规模以上或者限额以上统计,对应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负变化,而不考虑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负变动,对于大量适用一般增收率的第一、第三产业,得到的测算结果存在明显高估;二是此类行业能够参考的宏观数据本就相当有限,数据片面性不可避免,必须选用上市公司数据进行补充。


因此,本文将使用分类测算法,即:16%档制造业和10%档公共事业采用投入产出表法,而其余10%和6%档采用“税费附加”倒算法。



  • 投入产出表法

由于投入产出表与增值税在原理上天然契合(投入与进项对应,产出与销项对应),因此在增值税测算中被大量运用。根据增值税公式: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收入*销项税率-原材料成本*进项税率,我们可以推导出:


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营业收入*销项税率—∑(营业收入*某中间投入行业直接消耗系数*对应增值税率)=营业收入*(销项税率-加权增值税率)


公式中,营业收入*某中间投入行业直接消耗系数*对应增值税率代表了该中间投入行业产生的进项税抵扣,合并后的加权增值税率表示该行业的所有中间投入系数(直接消耗系数)与其对应行业增值税率的乘积之和。其中,直接消耗系数来自《2012年投入产出表》。营业收入数据均可选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分行业收入统计。


  • “税费附加”倒算法

针对第一、第三产业,本文采用“税费附加”倒算法,主要运用到上市公司数据(下文将具体介绍),通过当期增值税税费附加倒轧企业实缴增值税额,从而测算不同情形下,增值税下调对企业利润的增厚情况。


根据公式: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 营业税 消费税)*3%


可以推算出:当期实缴增值税=教育费附加/3%—营业税—消费税,则:增值税减税增厚税前利润=行业总实缴增值税*(1%/行业税率)*1.1(其中,0.1源于城建税7%和教育费附加3%);净利润税前增厚幅度=增值税减税增厚利润/净利润。


2、规模以上工业减税效应测算


应用投入产出表法,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公共事业)增值税减税效应测算如下:



结果显示,三种假设情形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值税加总减税额达975.09亿元、4,404.82亿元和7,834.56亿元;其中,制造业占比较大,分别减税356.72亿元、3,356.65亿元和6,356.59亿元。综合判断,第一种情况减税规模较小,第二、三种情况减税规模较高,对于财政收入冲击也较大。



针对三种不同假设,我们测算了主要行业增值税下调后的利润增厚情况(相对于17年全年利润总额),结果显示,第一种情形下更有利于上游行业,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利润增厚幅度分别达到33.35%和29.72%;随着高档税率进一步下调,第三种情形下,中下游制造业利润增厚幅度明显上升,如通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和通信电子设备等行业,增厚利润占比都在10%以上。



3、上市公司增值税减税效应测算


进一步考察增值税下调对上市公司的减税效应,对于工业企业,仍采用投入产出表法,对于其余第一、第三产业,采用“税费附加”倒算法。结果显示,三种假设情况下,所有上市公司总减税额分别为693.17亿元、1,478.36亿元和2,263.55亿元,制造业减税额在假设3下达到859.47亿元。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档税率从15%进一步下降到14%产生的减税冲击较大,制造业减税幅度增长近6倍,变化较为明显。



针对具体行业上市公司的减税效应测算结果如下表:



测算结果反映出两个问题:


1)税率下调,工业企业明显受益,各行业差异较大。横向对比各行业增值税下降对企业利润的增厚幅度,工业企业优势突出。参考假设1数据,排名前五的行业分别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39.65%)、电气机械和器材(25.01%)、房地产(15.11%)、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8.32%)、纺织品(7.32%),除房地产外均为工业。



2)随着高档税率下调,利润增厚幅度变动逐渐趋缓。考察同一行业不同假设下的减税效应变化情况,总的来看,各行业情况大致如一。高档税率从15%降至14%,对企业利润增厚幅度影响显著,绝大多数行业的利润增厚幅度较前值都多倍增长,如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假设1中企业利润增厚幅度仅0.83%,而假设2中达4.72%,增长近5倍;而随着高档税率的进一步下调,即从14%到13%,各行业利润增厚幅度增长并不显著,逐渐趋缓。


三、小结


未来我国增值税下调仍有空间,“减档”趋势不变,秉承“三档并两档和进一步下调标准税率”的指导思想,我们假设了三种不同的减税方案,并且综合应用了投入产出表法和“税费附加”倒算法对减税效果进行测算。基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测算表明,三种假设下增值税加总减税额分别为975.09亿元、4,404.82亿元和7,834.56亿元。基于上市公司的测算表明:工业企业明显受益,排名前五的行业除房地产外均为工业;随着高档税率的进一步下调,各行业利润增厚幅度增长逐渐趋缓。


四、风险提示


1)减税政策推进较慢,行业利润增厚效果不及预期;


2)经济增速下滑,企业盈利增速大幅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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