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52号)及《关于给予本市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87号)的相关规定,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静安区商务委员会、静安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给予静安区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静人社〔2020〕24号),明确了补贴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受理部门等操作办法。
申 请 材 料
申 请 材 料
1.《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方式
补贴咨询
咨询电话
021-56705321
021-56705282
021-56705291
021-56705279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补贴受理
受理部门
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万荣路908号1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6:30
受理方式
请至区就业促进中心职业介绍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预申请
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908号职业介绍窗口收
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电话:021-56705321
经办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jazhijie@126.com邮箱反馈初审情况,请注意查收邮件。
温 馨 提 示
为避免人员聚集、实现企业“最多跑一次”,建议企业申请补贴前先进行电话咨询或网上预申请。
问:用人单位可否同时享受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
答: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同时享受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
问:补贴的对象是用人单位还是个人?
答: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具体额度按照符合条件的人数和每人的标准计算。
问:用人单位人数发生变化可以再次申请补贴吗?
答:补贴限申请一次。
问:何时可以收到补贴资金?
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于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先行垫付,并在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核拨至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问:如何了解本企业2019年裁员率?
答:
1.网上查询
每月5号-25号,企业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jsp,插入“法人一证通”KEY,输入登录密码,点击劳动就业→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返还,查询本企业2019年度的裁员率。
2.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请见《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0号)
http://rsj.sh.gov.cn/201712333/xxgk/flfg/gfxwj/shbx/03/201805/t20180517_1282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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