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整顿固定资产管理秩序,查清查实县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现状,依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0月8日起,涟水县应急管理局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安委办、局各科室及其下属单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10月8日开始,至11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科室自查阶段:各科室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和损失,提供合法证据,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对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建议,并出具自查报告。
二、现场核实阶段: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各资产所在科室进行现场核对,确认各单位固定资产现存状况。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要求各科室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并向领导组出具清查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三、资产处置阶段: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清查报告反映的问题,研究处置意见上报局纪委监察室做出处理决定。各科室根据处理决定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财务科负责对接县财政局对核增核减的固定资产作相应账务处理,更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信息,对资产实行动态化管理。
下一步,涟水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对所有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科室进行全面彻底清查,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各科室固定资产状况,切实做到账实、账表、账卡相符。并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固定资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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