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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48号文件精神(西藏自治区46号文件精神)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政府令形式公布修订后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依规管粮管储,修订《管理办法》,切实把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加速推动全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由政策治理向法治治理迈进。


来 源丨粮油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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