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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专项扣除标准采集表(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采集表如何填写)


一、填写方式


个人可将采集的信息提供给扣缴义务人,也就是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进项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年终汇算清缴自行申报时,自行办理专项附加,填写表格进行扣除。无论是那种选择,个人都可以通过电子终端,或是纸质方式提供信息。







二、不需填写的人


不涉及专项附加扣除的个人,无需填写。同时,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到扣除标准,即每月5000元,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也无需填报专项扣除附加信息。







三、模板不能修改


模板已有的内容,包括底部标签页的名称,不可手动修改或填写背景色为灰色的单元格。同时不要删除、修改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







四、信息发生变化


个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相关信息项,并重新提供给扣缴义务人。


个人专项扣除信息没有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每年度提供一次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五、填写错误


如因填写不规范,可能导致扣缴义务人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如遇到扣缴义务人未及时为个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可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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