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制品控制措施
02 在制品控制办法
03 在制品控制流程
生产部
一、在制品控制措施
在制品是指工厂正在加工但尚未成为成品、未完成入库手续的产品。在制品控制是工厂进行在制品管理的关键。其作用是保证各个生产环节之间的衔接与协调,从而有效控制流转过程、缩短生产周期、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工厂为有效进行在制品控制,一般来说,可采用以下四种常用措施。
1.完善在制品收发制度
工厂在半成品的收发领用上需严格执行按计划限额收发的制度,在制品收发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在制品质量。另外,工厂可通过加工路线单对在制品的流转进行控制。
2.准确、及时地进行在制品记账账对
在车间之间、工段之间、仓库之间对在制品的收发数量进行及时记账,及时结清账存。建立定期的对账制度,正确掌握在制品的流转情况。
3.ABC分类法管理库存
工厂应对在制品进行ABC分类管理,分清主次,按在制品价值大小进行分类。具体的分类方法如下。
4.做好在制品的清点、盘存工作
工厂需对在制品的数量进行定期的清点,对清点中超过定额的部分应当积极进行处理,减少资源的浪费。并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在制品及时清出,保证成品质量。
二、在制品控制办法
在制品控制办法
第1条 目的
1.通过在制品控制,可调节各车间、工作地和各道工序之间的生产,有利于各生产环节之间的平衡。
2.合理地控制在制品、半成品的储备量,做好保管工作,使其不受损坏,保证产品质量,节约流动资金,缩短生产周期,减少和避免积压。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生产中所有在制品控制。
第3条 设置在制品存放定额
生产部需根据工厂实际情况制定在制品存放定额。相关管理人员要及时掌握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使在制品的数量经常保持在定额水平。
第4条 在制品管理原则
在制品管理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该原则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全厂的由生产部负责,车间内部由各车间负责。
2.根据生产定额由生产部下达各类在制品的占用量计算要求,由车间主任确定本生产车间的在制品占用量,生产部监督执行。
第5条 在制品控制注意事项
工厂在进行在制品控制时需注意的事项如下所示。
1.凡在车间流转的制品,要建立在制品的管理台账,每批活结束后,分规格、品种填写报表,上交生产部。
2.在制品流转必须有原始凭证(如生产传工单),车间统计员要经常查账,防止验账混乱,手续不清,报表差错等问题发生。
3.在制品流转到下道工序时,必须按顺序摆放整齐,符合文明安全生产要求,防止不同产品、不同规格的在制品出现排放混乱的现象。
4.在生产过程中的交接验收,必须当面交待清楚,如实物与传递单不相符合,拒绝验收,影响工作时,由交付方负全部责任。
5.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次品,生产次品的员工应签字,车间主任、班组长、车间统计员登记账时,要写清次品的规格、品种、颜色、数量等项目,报生产部安排补做。
第6条 大量大批生产形式下在制品控制方法
在大量大批生产形式下,在制品数量是比较稳定的,通常采取轮班任务报告及相关的控制台账。轮班任务报告又称轮班生产作业计划,在使用轮班任务报告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轮班任务报告是车间规定每个工作地、每个工作班直至每个操作者生产任务的文件,由车间调度人员填写。
2.零件投产后,根据每道工序的完工情况,有检验人员在任务报告上填写检查结果。
3.轮班任务报告通常是每台机床每班或每昼夜下一次,加工时间长的零件,轮班任务报告可以跨班组使用,单不能跨月使用。
第7条 成批和单件生产形式下在制品的控制方法
成批和单件生产形式下,产品品种及批量经常变化,生产情况比较复杂,通常是与供需进度控制相结合,采用加工路线单或单工序工票流转及数量变动情况。
1.加工路线单
加工路线单又称作长票,是生产部门在分配作业、下达作业指令时常用到的一种派工单的形式。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加工路线单是以零件为单位,综合地发布指令,指导工人根据既定的工艺路线顺次地进行加工。
2.加工路线单跟随零件一起转移,各道工序公用一张生产指令。
3.由于各工厂生产类型和特点不同,加工路线单的具体形式也可不同,如下表所示。
2.单工序工票
单工序工票又称短票,一个工序一张票。使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单工序工票记录内容与加工路线单基本相同,直至一道工序完工,零件送检,质检员在工票上记录有关事项后,工票返回到调度员手中,调度员再为下道工序开出新的工票。
2.下面给出本工厂的单工序工票具体格式。
第8条 在制品的收发领用
在制品的收发领用,要有入库单、领料单等原始凭证,计量、签署、登账等要严格地实行按计划限额收发在制品。
1.在制品收发应当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库存的半成品经常新旧更迭。
2.发放装配用的零部件要按配套明细表规定的要求发。
第9条 按在制品价值的大小,对其应进行分类保管。
1.从数量上来说所占比重比较小,但从资金占用量来说所占比重比较大的制品,给予重点保管。
2.从数量上或资金上说都占中等地位的在制品,给予普通保管。
3.在数量上所占的比重虽然比较大,但在资金上所占的比重却比较小的在制品,给予一般保管。
第10条 为了避免在制品在存放保管中的丢失、损坏、变质、混号,应根据每种在制品的特性设立相应的警示性标志。
第11条 实施定期清点、盘存。
1.清点、盘存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全工厂的清点、盘存工作可以定期(例如按季)进行;车间内部的在制品的盘点工作应经常一些,例如1个月1次,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对于清点、盘存出损坏且不能修复的在制品,在清点、盘存清楚后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12条 在制品收发、领用等控制表单
1.在制品收发控制台账,其具体形式,如下表所示。
2.在制品收发单,其具体形式如下表所示。
3.在制品入库单,其具体形式如下表所示。
第12条 本办法由生产部组织仓储部共同制定,其解释权、修订权归生产部所有。
第13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在制品控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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