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在缫丝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2015年第5号),决定在全区缫丝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新政策。
新税制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区施行,执行统一的扣除标准为:每吨生丝(厂丝)干茧单耗数量为3.3吨;鲜茧折算干茧的比例为2.7吨:1吨,广西地区90多家缫丝加工企业将会在今年四月中旬鲜茧上市时享受到这一新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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