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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阜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

本网讯 “经过一再交涉,颍东区人民法院已部分解除了对我们公司超标的财产的冻结或查封等执行措施。”7月29日,阜阳市中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透露,自公司相关银行金融账户被冻结,超标抵押物业被封以来,损失十分惨重。


该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6月20日至2020年6月24日,阜阳市中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与阜阳颍东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分三次借款额度合计为5987.12万元,贷款期限至2022年2月27日,额度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同时以东方商贸城某评估价值1.13亿元的物业作为担保抵押,利息支付方式实为按季付息。公司在贷款期间一直按约履行付息义务,约定付息日系每季末20日,最近一次支付利息的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下次付息时间应为2021年6月20日。但在未违约、未逾期支付利息的情况下,2021年5月31日,阜阳颍东农商银行却以未付到期利息为由,向颍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直接导致公司相关银行金融账户被冻结,超标抵押物业被封。


作为地方金融机构,阜阳颍东农商银行本应助力疫情后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并使其早日步入正轨。然而,在企业贷款按期履约及超标物业作为抵押的情况下,阜阳颍东农商银行的行为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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