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示被执行人信息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对下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予以公示。被公示的被执行人应主动到本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林雅莉
被执行人:曾助志
被执行人:吴文贤
被执行人:王文应
被执行人:林诚
被执行人:邓玮玮
被执行人:姚定
被执行人:李章清,福建省敬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丁妈祝
被执行人:丁妈意
被执行人:吴婷婷
被执行人:陈军
被执行人:王伟毅
被执行人:孙国忠
被执行人:蔡玉姻
被执行人:林志锋
被执行人:钟庆荣
被执行人:张棉花
被执行人:林芳
被执行人:张俊盛,福建聚源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庄瑜瑜
被执行人:杨长江
被执行人:杨秀微
被执行人:陈进步,泉州市绿峰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王培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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