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7日,“11.22”湖北建始县工商银行脚手建始县架倒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在建始县法院开庭审理。
2017年11月22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因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建始全管理的规定,被告人谭某等六人是什么在组织拆除湖北省工商银行建始县支行老办公楼时,发生房工商银行屋结构和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湖北5恩施市人死亡,3人受伤。
案发后,经建始县公安局侦查,以涉嫌重大责任支行事故罪于2017年11月23日对谭某等六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湖北省于2017年12月22工商银行日执行逮捕。2018年2月8建始日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恩施市二次,因案情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于2018年8月13日移送法支行院。
为保障此次庭审活动顺利建始县进行,建始县法院专门制定庭审预案,统筹规划安检、导是什么诉、押解、值庭等工作。庭审活动持续到了晚上六点半,秩序井然,六名被告人的百余名亲朋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该案将这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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