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获“广药集团”的授权,广州吉旺食品有限公司却在其产品宣传中多次使用“广药集团”名食品号。3月2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有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印刷品司的宣传行为构成误导、欺骗消费者,对其罚款12.3万元。
2021年11月9日,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在对广州吗市白有云区鹤龙街细彭岭路10号汇龙国际电商产业园的广州吉旺食品有可以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展厅宣广告公司传栏、产品展经营范围示区多处出现“世界经营范围500强企业广药集团”“广药集团印刷品”字样。该广告公司公司使用“广药集团”名号宣传其产品,食品却无法提供关于“广药集团”相关授权资料,涉嫌广告违法,执法人员对其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认为,广州吉旺食品有吗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并未存在任何关系,在展厅宣传栏、产品展示区、工作牌背带等多处出可以现“王老吉广药集团”字样,未获得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授权使用,这些宣传行为误导和欺骗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