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工商户政免税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最新元的部分,在《财最新政部 税务总局关额度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个税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额度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免税额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每月政策基础上,减半个体征收个人所得个税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每月1日至20个体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免税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免税额4月工商户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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